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中央统一规范,要划分好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今天在北京召开的“2016中国城市管理法治建设研讨会”上如是说。
应松年说,行政处罚法至今已施行二十年,城市管理从无到有发展迅速,但存在各地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城管执法的体制、机制、机构设置、编制均存在差异,希望尽快进行城市管理体制的转变。从中央的角度来说,地方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权限、机构、编制、经费、培训等,具有基本的框架和规范属性。应由国务院设立专门的部门来领导各地的城管执法工作,出台立法规范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等。
据了解,本次研讨会由法制日报社主办、中国城市管理法治研究中心承办,《法制与新闻》杂志、法制网协办。与会嘉宾就一年来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做好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进程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