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论贯彻实施中央《意见》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贯彻中央《意见》,推进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锲而不舍地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严明纪律作风是队伍战斗力、公信力的可靠基础,也是队伍经受考验、永葆活力的重要保证。检察队伍的特殊性,决定了在纪律作风上必须有更严要求。特别是随着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深入推进,一些检察人员手中掌握的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扩大,更需要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司法监督与党内监督紧密结合,有效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从严治检关键在从严执纪。检察干警违法,大多始于违纪;守住了纪律防线,就不会滑向违法犯罪深渊。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完善检察队伍纪律条令体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反党纪检纪的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确保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检察队伍作风如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司法公信力。新形势下检察干警的一次不规范着装、一个不文明举止,都可能引发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司法作风无小事。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不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将思想教育、制度约束、及时查处相结合,深化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形成正风肃纪、规范司法长效机制。
加强权力监督,是严明纪律作风的必然要求。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加强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必须把监督摆在更加重要位置,统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统筹党内监督与司法办案监督,统筹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与接受外部监督制约,统筹监督制度创新与应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水平,建立健全与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营造全面从严治检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