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的出台,不仅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遵循,而且将形成更加强有力的打击合力和效能。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不断滋生和蔓延,甚至是愈演愈烈,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一个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公安机关责无旁贷。为了有效提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办效率、减少受害者损失,公安部推出了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各地公安机关相继成立反信息诈骗中心。通过侦办平台与各地反信息诈骗中心的有机结合,以及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快速、准确的侦办及处理,有力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此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意见》,对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量刑范围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说明,对案件管辖和涉案财物的处理进行了明确划定,可以更加有效地指导各地反信息诈骗工作的开展,更加迅速地形成打击合力。
随着电信网络诈骗不法分子的违法手段不断“升级变化”,电信诈骗治理形势依然严峻。因此,防范电信诈骗,公众也不能置身事外。在平时的生活中,要切实摒弃“贪小便宜”心理、提升防范意识。对于任何涉及钱款的要求,一定要慎之又慎,要及时关注警方发布的防范提醒,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一旦被骗,要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意见》对于保护个人信息也进行了详细说明,尤其是明确了金融机构、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等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使他人遭受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意见》的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形成强有力的打击合力。我们相信,在《意见》的指导下,只要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最大力度追赃挽损的原则,一定能铲除这一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毒瘤,有效净化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