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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撕开瞒报真相不能仅依靠民间力量

2016-12-19 16:03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周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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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份辽宁鞍山岫岩2012年洪灾死亡人员名单引起关注,这份名单详细记录了当年因灾死亡人员的姓名、年龄、住址,一共38人,和当年鞍山市对这次洪灾死亡5人、失踪3人的官方通报差距甚远(12月18日《新京报》)。

  在灾害过去4年后,在当地政府已经“盖棺论定”的情况下,又出现了这样一份与政府通报差距甚远的遇难者名单,这种现象实在令人震惊和意外。老干部不辞辛苦,调查和核实遇难人数,为民伸冤,这种行为不仅撕开了瞒报真相,也令人感动和敬佩。但是,撕裂瞒报真相却不能只依靠老干部的这份热情和良知,也不能仅依靠民间力量,还需要严格的调查核实机制,需要严厉的问责和惩罚制度。

  38人的遇难者,到了政府那里却变成了死亡5人、失踪3人的官方数据,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无外乎,如果真实地发布消息,无疑会给当地造成巨大的不良影响。首先,突如其来的洪灾虽然是自然灾害,但是如此巨大的灾害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当地在灾害预防和应对方面存在的缺陷,因此,这种自然灾害或多或少有着人祸的影子。正是在这种思维下,一些地方站在维护地方形象的角度,才会欺上瞒下隐瞒实情,将灾害损失和遇难数字缩小化,这样维护所谓的地方形象、维护所谓的地方政绩。再者,如实通报遇难数字,不仅容易引发公众恐慌,也可能导致上级部门的追责,甚至会影响某些人的仕途。正是基于这些“综合考虑”,当地政府才会做出隐瞒真相的行为。只是,每一个数字背后不仅仅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还有遇难者家属应该享受的补贴补助等,地方政府在瞒报遇难数字的同时,同时也侵害了遇难者家属的权益。

  真相是掩盖不住也是隐瞒不了的。虽然此次民间提供的名单戳破了地方政府的谎言,揭开了地方政府虚伪的面目,但是并不值得欣喜和庆幸,因为撕裂真相不能总是寄希望于依靠民间力量,也不能寄希望于依靠一些人的良知和热心,最亟需的是建立完善的灾害上报机制,加强问责,建立严格的灾害调查核查和上报监督机制以及建立严格的问责和惩罚机制。只有依靠制度,依靠行政力量和法治力量,这样才能确保一些人不敢隐瞒、不能隐瞒也隐瞒不了。(刘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