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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常给思想除除“霾”

2016-12-19 11:01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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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雾霾问题越来越被公众所重视,人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重视我们生活的环境,各级政府也为环保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但在党员干部的作风领域,也笼罩着一种“雾霾”,一些干部在社会变革的时代大潮中,不能正确对待新旧思想、文化与价值观念冲突,出现了思想上的困惑与行为上的偏差,以致信念迷茫,理想淡化,价值观偏移。这种“思想雾霾”一旦形成,其危害不亚于雾霾天气。

  党员干部思想上的“雾霾”体现在多个方面。比如,一些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个人,不热衷于干事创业,长期沉浸于求神拜佛,以至于斗志丧失、道德滑坡;一些干部在物欲横流的冲击下,在糖衣炮弹的诱惑下,曾经坚持的信仰蒙了灰尘,以至于什么财礼都敢收、什么坏事都敢做、什么位置都敢争、什么手段都敢用;还有一些干部在新常态下因为本就不该有的福利待遇取消了,以往宽松的规章制度严格了,就哀叹“官不聊生”“为官不易”,更索性“为官不为”。

  党员干部思想上的“雾霾”,是外部的不良诱惑和内在的信念不坚定两方面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常给思想除除“霾”,离不开干部的自律。党员干部洗除思想上的污垢,就要不怕痛、不惧失,要以党的信仰和宗旨为清水,以党纪国法为洁具;以红色文化、廉政文化为清水,以群众呼声和诉求为洁具,反复洗、经常洗。只要主动给思想除“霾”,做好自我调节,就一定能擒住或赶走窃取清净本性的“心贼”,真正立得住脚跟、稳得住心神、受得住考验。

  常给思想除除“霾”,更需要他律的约束。为政之德不仅需要个人自省自律,还需要通过制度激励约束和外部管理监督来实现。就当前而言,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德治与法治并举的新路子,切实把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与推动管党治党制度创新结合起来,进一步扎紧制度的“铁笼”,从严从实监督约束干部,断掉广大干部思想上的非分之念,让干部的头脑更加澄澈清莹,从而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袁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