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长安君(changan-j):很多小伙伴都有这样的体会:一进宾馆房间,发现有张房间物品赔偿价目表,大到电视机,小到杯子,都被标注了虚高价格,一旦损坏或丢失,常常被要求按高于市场价进行赔偿。宾馆房间内物品损坏赔偿价格到底谁说了算?看了今天长安君说法你就懂了。
长安君说法
顾客在就餐或住宿中损坏物品,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不能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如何赔偿,究竟该赔偿多少,不能由商家单方面说了算。酒店、宾馆要求客人作出高于市场价数倍甚至更多的赔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长安君认为,安仔打碎了玻璃杯,应按照物品折旧价来赔偿,以进货发票为准。如果酒店、宾馆提供不了进货发票,则应按照该物品的实际市场折旧价格进行相应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工商部门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赔偿不能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顾客在就餐或住宿中损坏物品,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给予赔偿,但是不能由商家单方面说了算,酒店、宾馆自定的天价赔偿标准,在法律上缺乏依据,酒店单方面定出的高价赔偿标准是无效的。应按照物品折旧价来赔偿,以进货发票为准,如果酒店、宾馆提供不了进货发票,则应按照该物品的实际市场价格进行相应赔偿,同时还要除去物品的折旧。酒店、宾馆自定的天价赔偿标准,在法律上缺乏依据,酒店单方面定出的高价赔偿标准是无效的。(张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