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长安君见过不少在职场中打拼的小伙伴。努力工作、疯狂加班,这种拼搏精神令人感动得流泪……但长安君提醒,工作的同时,小伙伴还需要注意保障自己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如何界定“工伤”,就是小伙伴需要掌握的:上下班途中若遭遇车祸,是否应算作“工伤”?先看安仔最近遇到的麻烦事——
1 长安君说法
虽然个人有自由选择居住地点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下班后前往任何处所的行为均属职业保障的范畴。如将不确定的外出交友、吃饭的途中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则不适当地加重用人单位义务,与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宗旨相悖。
该案中,用人单位提供了宿舍,安仔和朋友平常在该宿舍居住生活,这与其职业劳作之间有相应的必然联系。而事发时,安仔和朋友前往十多公里外朋友处的聚餐行为,不属于正常生活休息中的必须事项,与职业劳作之间缺乏必然的关系,故安仔和朋友前往该处的途中不应认定为下班途中。
2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张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