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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美国法学教育体制及其近期发展”对话录

2016-12-14 11:14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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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11月25日,“美国法学教育体制及其近期发展”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桑国亚就美国法学教育体制及其近期发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对话,精彩内容敬请关注本期报道。

许身健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桑国亚 (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许身健: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桑国亚(John W.Smagula)来谈一谈美国法学教育问题。桑国亚具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非常了解并且尊重中国文化。他受过非常严格的美国法学教育,而且是教育学硕士,深谙教学之道。因此,他不仅是美国法学教育的亲历者,还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教育者。

  美国法学教育制度对很多国家有非常深厚的引领力,日、韩等国更是整体模仿。然而,法学教育又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美国也不例外。那么,美国的法学教育有哪些优点?又有什么问题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桑教授。

  美国法学教育概况

  桑国亚:首先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美国法学教育的概况。

  在美国,负责全国法学教育的并非教育部,而是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ABA)。ABA是负责律师管理的NGO(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教育部把法学院的管理和认证交给律师团体组成的ABA,必然会直接影响法学院的教育内容、方法和发展方向,因为ABA的认证的条件非常苛刻,包括师资、生源、就业、财务、课程、硬件、图书、学费等诸多方面。美国有205所法学院是具有ABA认证的,但美国一共有4000多所大学。因此,有法学院的大学实际上并不多。

  除了ABA的评估和认证,也有一些机构会给法学院进行评估排名,就法学院的认证而言,只要是从ABA认可的符合提供法学教育条件的法学院毕业,就可以在全美50个州考BAR。美国的每个州都有各自的司法考试,但只要毕业于ABA认证的法学院就能申请参加,和就读法学院的排名无关。

  在美国,成为律师一般需要7年的学习,前4年用来获得大学学士学位,专业没有限制,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并没有法学本科,只有最后3年学法律,即就是所谓的JD项目(Juris Doctor或Doctor of Jurisprudence),也称法律博士项目,这是美国法学教育的特色。为什么要求获得本科学位后才能学法律?原因在于美国继承和发展了英国的法学教育体制,让学生获得相对丰富的社会阅历,让学生具备更加宽泛的知识基础,避免“除了法律什么都不懂”。布兰代兹大法官(Brandeis)经常引用的名言:“一个不了解经济学和社会学的法律人,可能将成为人类福祉的公敌!”为什么直接成为“博士”而非“硕士”?原因在于美国绝大部分硕士学位是一到两年,如果读3年,相应的就是72学分,从学分上看,相当于博士。JD项目源于英国的律师实习制度,即想从事律师行业,必须先在律所实习。19世纪以来,美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刺激了法律服务需求,但是提供实习机会的律所却不多,基于此,很多大学就把原来在律所实习的安排改成了课程。这对法学教育的直接影响是取得学位不需要写学术论文,JD是专业博士而非学术博士,JD毕业后的主要目标是从事律师行业。就JD项目的课程设置而言,第一年是必修课,主要的法律都要学习,这是ABA的要求;第二三年都是选修课,所以JD项目是不分专业的。如果学生对某一学科感兴趣,可以多选修这方面的课程。现在,有的法学院把学制由3年变为了两年,他们允许学生在两年之内修完72学分,但是学费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时间进行了调整而已。

  JD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没有全美统一的升学考试,具体要求由每个法学院自行规定。但总体而言,申请JD项目,有两项指标非常重要:一是法学院能力倾向测试,即所谓的LSAT成绩,因为本科没有法学专业,所以LSAT的内容和法律本身没有关系,但会涉及阅读分析等与法学学习相关的技巧,难度略大于GRE;二是申请人本科加权平均学分,即所谓的GPA。

  美国法学院排名

  许身健:在3年制的情况下,主要课程也是在第一年完成,但是仍然要支付3年的学费,这对学生来说,很显然是不公平的。此外,有很多想读JD的同学选择先读LLM,之后再转为JD,这是考虑到什么因素呢?

  桑国亚: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学院的排名。排名机构对法学院进行评估排名时,会考虑其录取学生的LSAT成绩,成绩越高,学校的排名就越高。但这样的成绩考虑仅针对法学院招收的本科毕业直接考JD的一年级学生,其他情况下转为JD的不作为排名因素考量。因此,获得LLM学位后再去申请JD项目就不一样了,这种情况下,大多数是不需要LSAT成绩的,因为这样不会影响法学院的排名。所以,如果LSAT成绩不高,可以先读LLM项目,然后再去申请JD项目。

  许身健:为了排名,对学生“先灭灯再亮灯”,可见,排名对法学院的影响之大。可是,就排名而言,似乎顶级法学院的排名一直都很稳定,哈佛法学院与耶鲁法学院,宛如双子星座,一直处于前两位。

  桑国亚:是的,美国排名前十位的法学院总体稳定,其中耶鲁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经常位居前三甲。在美国,大学著名并不等于其法学院有名,但有名法学院基本来自名校。

  其实,美国没有负责为全国法学院排名的官方机构,也就是说排名机构都是私人性质的,它们需要依靠“排名”生存,从这个角度讲,这也意味着他们的“产品”(排名)未必能完全客观地反映各个法学院的真实情况。除了刚才提到的LSAT成绩外,还有一个指标也是排名机构比较看重的,即学生的就业率。一般情况下,学生毕业后6个月内,学校会进行跟踪调查,记录学生的工作情况,包括是否有工作、工作的地点、工资水平等信息。如果学生就读于纽约或加州的大学,一般情况下,学生毕业后能够找到工资较高的工作。而位于美国中西部的大学就不具有这一优势了,学生的工资水平不一定那么高,这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排名。可见,这种排名机制还是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因素。

  许身健:近几年,由于申请JD项目的学生人数在下降,美国有的法学院已经破产了,还有的法学院开始尝试给学生找工作,以此来吸引生源。导致学生人数减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学费昂贵,成本太高。法科生几乎都是靠贷款读书,毕业时的平均债务10万美元左右。找不到好工作,法科生靠什么还贷呢?于是很多学生不再把读法学院作为理性选择。

  桑国亚:是的。JD项目学费平均1年需要6万美元,3年的学费,再加上生活费等其他费用,成本确实太高,这是美国申请JD项目的学生数量在下降的原因。现在申请JD项目的学生与5年前、10年前的情形明显不一样了,今年考LSAT的美国学生比以前少了30%。在成本如此之高的情况下,学生在选择学校读JD时,就面临着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选择。因为公立大学由于有政府的拨款,不需要太依赖学费和校友捐款生存,学费一般不如私立大学的高,选择公立学校,也是学生解决学费昂贵问题的途径之一。以天普大学为例,天普大学属于公立大学,法学院也得到了ABA的认证,为鼓励学校把高等教育机会给更多的州民,学校的财政大部分是来自州政府的拨款。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成本低并不意味着公立学校的教育水准不如私立学校,当然公立学校的学生会多一些,这意味着师生比例会稍差于私立学校。

  许身健:学费问题短期之内得不到很好解决,学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应对这一问题呢?

  桑国亚:目前,大概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努力提高成绩,本科成绩优异、LSAT高分的学生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助;二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三是可以先工作,积攒学费,以天普为例,读JD的同学平均入学年龄是27岁,都是本科毕业后工作几年后才申请的JD;四是申请第三方资助,例如基金会和政府部门的各种补助金和奖学金。

  许身健:我们都知道,美国法学院的实践教学在法学教育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JD项目除了一般的课程,如宪法、合同法、侵权法等课程,还有特殊的课程,如职业伦理教育、实践教学等。这些年来,中国法学教育也在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模式,桑教授能否谈谈美国目前实践教学的情况?

  桑国亚:实践教学,一言以蔽之,即就是在实践中学习。美国法学院的实践教学肇始于20世纪中期民权运动和反越战运动。激发实践教学快速发展的动因主要有两个:首先,学生希望亲手改造世界,希望自己在校期间就能够学以致用,要求法学院创造这样的平台和机会,实践教学刚好满足了这一要求。其次,律师事务所希望新入行的法学院毕业生能够尽快进入职业律师状态。换言之,这是一个市场需求。很长一段时期,法学院学生读完JD项目之后进入律所,律所会对学生进行一到两年的培训,经过培训后的学生才能办理案件。随着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律师事务所受到经济形势的影响;另一方面律师事务所也没有时间再进行培训。因此,律师事务所和其他用人单位开始向法学教育施加压力,要求法学院能够教给学生实务技能。于是法学院借鉴了医学院的做法,开创了法律诊所教学,学生在老师和律师的指导下办理案件。以天普大学法学院为例,法学院有十多个法律诊所,涉及移民、小微企业、环境保护等。

  中美法学院差异

  许身健:法律诊所教学不仅能够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也是培养学生法律职业伦理的有效途径。不过,不同国家所采取的教学方法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桑国亚:是的。美国法学院和中国法学院在教学方法上也存在差异。美国法学院在诊所教育中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教学方法:首先是案例教学法。顾名思义,这种教学方法以研习案例为主。采用这种教学方法,和美国的判例法传统有关。因此,法学院有责任培养学生研究案例的能力,培养学生法律适用的能力,毕竟相较于寻找具体的法律,如何把找到的法律运用到具体的案例中才是最重要的。学生通过研究案例,重述案件焦点,总结原、被告的主要意见,分析法官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方法与逻辑,来学习法律适用的方法。简单的复述案件不是教学最重要的目的,培养学生的思维方式才是最重要的。

  许身健:就是Think like a lawyer。鼓励学生批判性地思考问题,提高发现、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才是职业教育的精髓,运用这种方法教学,才能培养出大量富有创造性解决法律问题的律师。

  桑国亚:是的。其次是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这也是法学院教授经常采用的方法,通过教授随机挑选一位学生陈述案件,然后,从易到难地追问各种问题,直到“把学生问得哑口无言”。采用这种教学方法带来的一个结果是能够激发学生积极思考问题的动力,增强课堂的互动性。以我的教学经验为例,一般在讨论案件时,我会简单介绍案件的基本事实,然后引导学生去分析不同审级法院的审理情况。即便是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也存在反对意见、并存意见,这是学生需要进行分析的重要内容。学生在不断的思辨中去衡量各类意见的合理性,去评判是否存在误判、代理人未尽职责等情况,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这也是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的目的。除此以外,法学院还会采用角色扮演、模拟法庭、虚拟场景等教学方法。

  许身健: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就成立了法律诊所,并采取“问题式教学方法”,就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法,是基于现实世界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方式。法律诊所使用真实的背景材料,真实的案件背景材料和当事人,更易激发学生的兴趣,训练他们的应变能力以及法律领域中的许多技能,如会见、咨询、谈判、起草法律文件等。诊所法律教育除了教授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也要求法科生遵守职业伦理,确立职业责任感。

  我们知道美国的法学教育中,除了前面提到的JD项目,还有LLM项目和SJD项目,这两种项目又是什么情况呢?

  桑国亚:相较法律博士(JD),我们还有两种更高级的学位:一种是法学硕士(LLM),精研专门的领域;另一种是法学博士(SJD),要进行深入的学术性法学研究。就SJD而言,论文合格才能毕业,美国每年读SJD的学生不会超过100人,多为有志于学术发展的留学生。以前很长一段时间,常见的LLM学位项目主要是在税法和国际法方向,学生基本是读完JD项目后希望在专业领域具有突出优势的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很多留学生到美国求学,留学生大部分不读JD项目,而是希望直接读LLM项目,于是大部分法学院就专门为留学生开设了不分专业的LLM项目“基础课程”。LLM项目一般要求学生修满24学分,学习时间不到1年,因此成为很多希望从事美国出庭业务的外国律师的一个“捷径”。留学生在申请LLM项目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必须在本国拥有一个法学本科学位(LLB)或法学硕士学位(LLM);其次,必须通过托福或雅思考试,不需要考LSAT;最后,具备完成申请录取的材料,包括个人陈述和简历、推荐信、成绩单等。目前看来,LLM项目对中国学生的就业有很大帮助。首先,学习域外法律,可以开阔眼界,培养不一样的思维;其次,学习时间只有一年,成本也相对较低,学历也能得到教育部认证;最后,这是实现国际化的捷径,现在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快速发展,急需有国际视野的人才。

  许身健:您认为,中国学生申请LLM项目时最需要注意什么?

  桑国亚:申请LLM项目,个人材料的准备非常重要,这里我想着重谈一谈起草个人陈述的问题。我每年都会阅读大量的个人陈述,发现中国学生的个人陈述雷同度非常高,这对项目申请很不利。应该明确的是,个人陈述的目的是向老师证明自己是一个优秀的学生。因此,个人陈述一定要有本人特色,不能人云亦云。具体来说,第一段是个人情况,应该突出自己的特点;第二段是工作或实习经验,法律不是在真空中,具备一定的工作或实习经验,有助于更好的理解法律;第三段是能力和成绩,主要是丰富学生的成绩单,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一些补充描述;第四段是学习目的,不要抽象概括,应该尽可能的具体描述。例如,将来要作律师,想通过学习,具备一些什么样的技能;第五段作最后总结,力求营造丰富的画面感,让阅读者终身难忘。 (文字整理:中国政法大学王士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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