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上海松江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王某取保候审。与此同时,在郭某处购得烟花爆竹并非法销售的3名涉案人员也被处以行政拘留。
11月中旬,上海警方在巡逻中发现,一外地牌照的小货车经常出入松江的几个大型贸易市场,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过半个多月的追踪侦查,12月4日凌晨1时许,松江公安在青浦区华新镇北新村一出租屋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王某,并在青浦区华新镇北新村和闵行区华漕镇朱建路、联友路口附近查获2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138箱。
1500箱烟花爆竹存放在两间出租屋
12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松江区看守所,见到了因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而被刑事拘留的郭某。郭某连连表示:“后悔得要死,以后违法的事不干了。”
郭某称,今年21岁,3年前从河南来上海打拼,一年来没赚到钱。今年6月,他偶然看到烟花的包装箱上印有厂商的联系方式,就打起了倒卖烟花爆竹的生意。他按照烟花包装箱上的联系方式拨打电话,“对方自称是湖南浏阳的厂家,保证烟花质量绝对没有问题。”
郭某说,自己并没有在意对方的烟花是否有销售许可证和合格证。双方商议后,郭某花了7万余元,从浏阳的厂家订了约1500箱烟花爆竹,平均每箱进价50元左右。“烟花爆竹由厂家通过货车集装箱运到上海,我租了两间屋子用来储藏这些烟花爆竹。”郭某说,整个过程就只有他和妻子王某两人操作,没有其他人知道,郭某也没有尝试燃放过这批烟花。
从6月开始,郭某到上海郊区的各大贸易批发市场推销烟花爆竹并寻找下家。他说:“按照比批发价高出10元到15元的价格卖给下家。”但是销路并不好,他说,这几个月只卖出400余箱,已经准备收手不干了。
几经转手销售价是出厂价十倍
根据郭某的交代和警方的排查,郭某的下家逐渐浮出水面。除了郭某仓库的1138箱烟花爆竹,松江警方还从叶榭镇等地收缴117箱,目前都已经被存放至危险品储存仓库。
郭某称,他的销路主要是香烛寿衣店,此外还有一些酒水店。目前郭某的部分下家涉案人员已经被行政拘留。
在叶榭镇一市场做酒水生意的汤某目前已经被警方行政拘留。他交代:“平时不做烟花爆竹生意,有人要办婚礼到我家买酒水,顺便想在我家把烟花爆竹一并买了。”当时,汤某想起郭某推销时留下的名片,按照上面的联系方式,花1500元从郭某处买了28箱烟花爆竹,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被警方抓获。汤某说,这是他第一次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同在该市场经营食品生意的潘某,则以3400元向郭某购买了30箱烟花爆竹,进价为50元左右的鞭炮卖到潘某手上顿时涨到了113元,潘某再以160元的价格卖出,从出厂到市场,销售价是出厂价的3倍多。
而据记者了解,烟花爆竹的销售是暴利行业,从出厂到几经转手,烟花爆竹在市场上的最终销售价格甚至可能是出厂价的近十倍。
上海警方表示,临近元旦春节,上海全市公安机关将持续严管严控烟花爆竹,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违法线索,加强道口设卡检查和拦截临检,加强对非法储存多发、易发区域的排摸检查,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掐断非法运输线路,全力杜绝非法储存行为。同时,警方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另外,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从2016年1月1日起,上海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上海公安民警将严格按照“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的管控工作。(吴艺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