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届中美法律交流北京研讨会12月13日在此间举行,本届研讨会的主题是“美国破产法律制度研究”。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围绕“中美破产法改革情况”“司法视野中的破产法”“企业困境的妥善处理:有序清算或重整”“特定行业企业破产中的特殊问题”等具体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张向晨指出,中美建交30多年来,双边贸易额从1979年的24.5亿美元,增长到2015年的6188.8亿美元,增长近253倍。合作的内容也从单一的贸易发展到经济的各个领域。中美经贸合作面不断扩大,利益融合进一步加快。中美经贸关系已经成为双边关系的“压舱石”和“推进器”。中美法律交流始于1984年,伴随着30多年来中国的改革发展,见证了中国法治国家的历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促进了两国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美国商务部法律总顾问柯立伟表示,中美法律交流是中美两国正式建交以来开始最早、持续最久、级别最高的官方交流活动,对美中两国了解彼此法律制度、促进经贸关系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了解,中美法律交流是中美商贸联委会项下的法律交流活动,由中国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和美国商务部共同主办,轮流在两国举行。交流活动采取研讨会形式,选择两国最为关心的热点法律问题为议题,由来访国法律专家介绍本国相关议题法律制度,由东道国专家予以评论。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和美国商务部共同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协办。来自中美法律界的150多名法官、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汪闽燕 李亚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