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普法范围
法律进寺院活动成机制促和谐
地处青藏高原腹地的青海省,是一个多民族聚集的省份。全省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6.98%。藏、回、土、蒙、撒拉五个世居少数民族基本上全民信教,佛教、伊斯兰教、道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全省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2168座,宗教教职人员4.75万人。宗教活动场所在各族信教群众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也对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有着广泛的影响。
在全国统一部署“法律六进”的基础上,青海从实际出发,开展了“法律七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创新性地提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普法范围列入重点对象,并在“六五”普法的实践中,基本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在青海省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了独特优势和作用。
“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经验得到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法律六进”推进会上做了交流发言。
今年6月,青海省委、省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再次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8月份,青海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第七次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以高起点、高站位、高标准的要求正式拉开了“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序幕。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就该省“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情况进行了采访。
塔尔寺,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是藏传佛教五大圣地之一,距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寺内现有僧人787名,活佛20多名,每年到这里朝圣的信徒和来观光的游客络绎不绝。
湟中县副县长王艺枫向记者介绍,全县登记在册的宗教活动场所有86座,宗教教职人员1057人,信教群众近14万人。这几年,湟中县通过“寺院法治宣传月”“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佛说宪法、阿訇说宪法等活动,赠送法律书籍2000余册,建立法律图书角11个,有效提高了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的自觉性,使他们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了深刻认识,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说起寺院学法活动,塔尔寺民管会副主任官确深有体会:“每年县上都会组织干部到寺院给僧人们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宣讲法律知识。通过不断学习,大家觉得对国家政策、省里的政策,还有国家法律都越来越了解,越来越明白了。在日常学习经文时,佛爷也会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宗教的戒律教规结合起来给大家讲,教的过程就是讲法、传法的过程。佛爷经常告诫大家,不能做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戒律的事情。”
他举例说,去年9月,塔尔寺举行了藏传佛教最为盛大的“时轮金刚灌顶”大法会,30余万僧侣、信徒从各地赶来参加,在大法会上,格嘉活佛专门向大家讲:“人要向善,要爱国爱教,维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
位于省会西宁的东关清真大寺,地处穆斯林聚集区,是西北地区最大的清真寺之一,荣获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青海省“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点等荣誉称号。这些年,东关大寺在寺院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由于其特殊的宗教地位,每逢礼拜、伊斯兰盛大节日,数万名穆斯林群众会集在此举行隆重的聚礼活动。阿訇在讲经会、主麻日和伊斯兰节日上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已成为惯例。
西宁市司法局局长戴彦朝告诉记者,近年来,根据青海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全市各县区宗教活动场所以活佛、阿訇说宪法和完善依法治寺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精心实施了一批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宗教教职人员深入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把推进依法治寺,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各个环节,在宗教活动场所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东关清真大寺开展的基层法治建设“六个一”工程,建成了西北最大的法律图书室、三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一个法律服务室、一名法律顾问、一名法治联络员。
西宁市松海律师事务所的马生海律师坦言:身为东关清真大寺常年法律顾问,他要充分发挥“法律智库”作用,平时服务院民管会的管理和决策,定期向教职人员宣讲法律法规,每年还要以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案例,用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的语言为信教群众上近20堂法律宣讲课。
“平时,在寺里给大家宣传讲解政策和法律法规,有游客时,除给游客介绍伊斯兰文化和大寺的发展史外,也讲大寺的法治宣传工作”。面对记者,满拉王少峰言语间透着自豪。
精通英语和阿语的王少峰,是清真大寺的法治联络员,同时还是一名义务讲解员。他充分利用自己的语言优势,积极投身“法律进寺院”宣传活动。他用中、英、阿语言,深入浅出向信教群众和中外游客讲解伊斯兰文化,宣讲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和谐的社会环境。他多语种宣讲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广泛,使他成了一名家喻户晓的“网红”。
“这些年,相关部门先后编译了包括宪法、刑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在内的12部法律法规单行本,还有《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资料选编》《农牧民以案学法读本》等7部藏汉双语学法资料,都相继发放到教职人员手中。目前,全省所有教职人员有3册以上的普法教材,各寺院有1套以上的法治宣传挂图。今年我们持续加大双语教材编印,为全省8个市州的寺院赠送发放宣讲提纲、双语宪法、挂图等法治宣传资料7万余册,编印发放《公民宪法读本》1万册,为寺院普法奠定了重要基础。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和省司法厅还将每年3月份定为全省宗教场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月,各地抽调精干力量深入寺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西宁市举办的“弘扬延安精神、坚定制度自信”法治讲座,海东市组织教职人员开展争做爱国爱教、守法持戒“明白人”法治教育活动,海西州开展“阳光宗教”“崇尚法律、爱国爱教”法治主题活动,都取得了良好效果。”谈起宗教场活动场所的普法宣传工作,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左旭明如数家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青海普法工作充分利用“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省”“持戒守法、共建和谐”等系列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以及每年万名干部下乡宣讲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等关键时间节点,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平安寺院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宗教教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促进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创建“法律七进”示范点单位119家,其中创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点9个。
青海省司法厅厅长苏荣认为,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基础性工程,旨在提高包括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在内的全民法律素质。而宗教活动场所作为特殊的社会组织,是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不可忽视的重要领域。
苏荣对《法制日报》记者讲,习近平总书记来青海考察调研时提出了青海工作的“四个扎扎实实”,其中一个就是“扎扎实实推进民族地区发展”,因此,加强民族地区特别是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对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意义重大。面对新形势,青海将积极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创新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思路、方法和手段,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韩萍 刘子阳 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