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盗抢骗犯罪,是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从今年12月1日到明年4月1日,辽宁省公安机关将坚持做到“四个强化、四个确保”,对“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打击行动。
据了解,这“四个强化、四个确保”具体为:强化组织领导,配齐工作专班,确保专项行动迅速启动、全面铺开,辽宁省公安厅和各地公安机关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完善行动方案,明确各警种、部门的职责任务,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合理调配警力;强化工作措施,创新机制战法,确保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各地、各部门将针对年底前易发入室盗窃、砸汽车玻璃盗窃财物、抢劫金店等案件的实际,集中开展一系列攻坚行动,重点加大对跨区域系列团伙案件犯罪嫌疑人以及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犯罪嫌疑人的侦审力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追逃责任,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力争抓获一批“盗抢骗”犯罪在逃人员;强化问题导向,实行综合治理,确保整治到位、不留隐患,各级公安机关将全面落实问题突出地区综合整治措施,力争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持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突发、多发类案件及案件高发区域,组织开展一系列攻坚行动,坚决打掉长期盘踞在本地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的扒窃、盗窃车内财物、街头诈骗、抢夺等突出犯罪团伙;强化信息录入,加强成果统计,确保行动战果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同时,省市两级专项办各成员单位,将结合本警种、本部门的职责任务,研究制定打击防范的具体举措以及评估标准,定期通报成果。在此基础上。各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力争对抓获的“盗抢骗”犯罪分子依法快捕快诉快判。
据悉,截至目前,全省五类侵财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1.8%,共侦破五类侵财案件2万余起,共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8770名。(谭彦叙 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