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柳州12月9日电(通讯员 刘国太)近日,广西柳州市中级法院对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人防办)原主任成某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巨额财物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4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人防工程的审批、验收、“易地建设费”及工程介绍等方面,与人防办工程科科长尤某(另案处理),以及和人防办执法大队长于某(另案处理)多次共同受贿的犯罪事实。其中索取、收受从事人防工程的相关人员黄某、蔡某、蒋某等人或企业贿赂38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