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把“四个牢固树立”贯穿整个公安改革工作全过程,瞄准目标,盯准问题,精准发力,推动警务工作机制创新和模式转换。
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建设是中心警务的理念。在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走访的基础上,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建成警务工作站、警务工作室、警企共建单位43个,召开企业座谈会101场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03处,征求并整改落实意见建议182件。交巡大队坚持交巡合一警务模式,开通流动警务服务车,实行24小时“三班运转、四车对开、无缝对接”,最大限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
牢固树立“全警管交通、全警管消防、全警管治安”的理念。在交通管理方面,深入开展“依法整治交通秩序、打造畅通文明城市”百日行动,实行“远调流、近疏导、灯管控”的工作举措,严查各类扰序致堵交通违法行为。在消防管理方面,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仓储场所、居民住宅、区域性隐患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和清查。在治安管理方面,加强对特种行业管控,将典当业和锁具修理业列入治安管理信息化系统,依托公安网和互联网,完善打防管控信息主干应用系统。
牢固树立民生警务理念。一是优化审批流程,让服务更加便捷。今年以来,共取消3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减少审批要件6个,审批时长平均缩短50%以上。二是拓宽便民渠道,让服务更为人性化。先后推出出入境延时服务、网上服务、登门服务以及“一站式、保姆式”等服务措施。三是增加科技含量,让服务更有效能。创建“交通微处理”系统,具备无人员伤害的一般交通事故,双方无异议,自行处理,快处快赔。
牢固树立受案立案必须严格、规范的执法理念。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将过去的多警种部门分散监督管理,变为法制部门牵头、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受案立案监督管理模式,实现了法制部门从指导向主导的根本性转变,形成了三级监督管理的工作体系。民警接处警、接报案时必须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办公场所接待报案人时必须制作同步录音录像,“双视频”内容要上传至执法记录仪系统,实现了对受案立案工作的可溯式管理。
(闫志今 陈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