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公安厅通报了2015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查处的10起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典型案件。
据统计,自2015年以来,吉林省公安机关共查处侵害公安民警执法尊严案(事)件402起,打击违法人员583人,其中刑事拘留300人,行政拘留250人。
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胡家福多次批示强调,要坚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依法及时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案(事)件,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为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当好坚实后盾,着力提高公安机关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人民警察的执法权神圣不可侵犯,他们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受法律保护。”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些年来,时常发生民警在正常执法时被打、被骂、被辱、被阻挠的案件,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对这些案事件要坚决依法处理。这次集中发布10起民警维权案例,每起案例的责任人都被严肃追责,表明公安厅党委不让民警流血流汗再流泪的决心,体现了“真关爱”。可以说,吉林省公安队伍建设呈现了把握规律、综合施策、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为了维护我省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法律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吉林律师赵大华表示,作为吉林省公安厅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民警依法履职提供法律咨询和工作建议,为民警维权提供法律服务是法律顾问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律师,有责任通过各种方式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宣传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帮助公众树立守法理念。
此次向社会集中公布10起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具体为:
2015年8月31日,王某因对白山市公安局拘留所所长宋某心存不满,指使其女儿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对宋某进行诽谤攻击。2015年9月1日,王某及其女儿因诽谤他人,分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和5日。
2015年9月2日,抚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王某在查纠违法车辆时,驾驶员孙某被检测出酒驾后,拒不出示驾驶证、行车证,并驾车冲撞警车,将民警王某撞伤后逃跑。2016年2月16日,孙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5年9月24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迟某在查纠违法车辆时,驾驶员范某与其父母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对民警迟某进行谩骂、撕扯、殴打,造成民警迟某眉骨骨折、鼻梁挫伤、身体多处外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2015年11月5日,范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范父和范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5年11月12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杨某在查纠违法车辆时,驾驶员张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对民警杨某进行辱骂并用拳头击打民警面部后,启动车辆将民警杨某顶撞出10余米。2015年11月26日,张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5年11月23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民警潘某在查纠违法车辆时,驾驶员李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突然驾车将民警潘某撞倒,将执勤警车撞坏,造成民警潘某左脚踝骨骨折、韧带断裂,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2016年6月22日,李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5年12月15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李某在查纠违法车辆时,违法大客车车主曾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对民警李某进行辱骂、推搡、撕扯,阻止拍照取证,造成民警李某脸部被划伤3厘米、单警装备被损坏。2016年4月21日,曾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2016年4月14日,延边州和龙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金寿锋在查纠违法车辆时,驾驶员康某暴力抢夺金寿锋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将金寿锋、协勤孙龙海、王世亮面部抓伤,经法医鉴定3人为轻微伤。2016年9月14日,康某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6年5月16日,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仁兴派出所民警曹英昊在处警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李某持刀刺伤,经法医鉴定曹英昊为轻伤二级。2016年5月16日,李某因涉嫌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被逮捕。
2016年6月15日,延边州汪清县居民赵某酒后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并使用污言秽语中伤接警人员,接警人员在电话中对赵某的行为批评教育并反复做解释工作,但赵某不知悔改,连续拨打50余次,恶意占用公共资源,严重干扰了接处警工作秩序。2016年6月20日,赵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
2016年11月15日,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聂聪在查纠违法车辆时,驾驶员宿某酒后驾车撞倒聂聪,造成聂聪肋部、腰椎肩胛骨骨折,头部受伤。2016年11月16日,宿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本报记者 张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