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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2016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12-05 20:43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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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在全国上下正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了第三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坚定决心。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法治意识,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经中央同意,12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新中国首部宪法起草地——杭州市召开2016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这对于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推动宪法贯彻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现将此次座谈会发言进行摘登。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 王 晨

  同志们:

  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开馆,我们在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地浙江杭州举行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对深刻认识宪法的重要地位、加强新形势下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宪法贯彻实施的情况和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讲几点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实施。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并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作出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2014年首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负有重要而不可替代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自觉恪守宪法原则,认真履行宪法使命,依法开展与宪法实施直接相关的工作。

  一是,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国家立法形式建立了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自2016年1月1日决定施行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已先后组织5次宪法宣誓仪式,20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宣誓。

  三是,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发布特赦令,对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等4类部分服刑罪犯实行特赦。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八次、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实行特赦,是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和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新实践。

  四是,根据宪法第67条第16项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并审议通过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为建立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奠定了法治基础,对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号召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五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精神、有关法律规定和原则,作出创制性安排。2016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临时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确定辽宁省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作出关于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的决定,坚决维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党的领导,是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根本所在、命脉所在。要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坚定不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矢志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要进一步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切实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把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对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加大监督纠正力度,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要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宪法,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宪法成为全体公民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根本的活动准则。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宪法观念,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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