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后,《中国纪检监察报》先后于11月15日、11月25日两次刊发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组长、公安部党委委员、督察长邓卫平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的署名文章,本报现予综合转载。文字经作者作了适当修改。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党的建设新的里程碑。在长征胜利80周年之际,六中全会回顾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完善了新形势下党内法规体系,统一了全党思想,明确了奋斗方向,开启了团结一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长征。学习好、贯彻好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六中全会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对全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凝聚力量、战胜挑战,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公安机关广大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保持正确方向,坚定政治立场。
要在思想上充分信赖核心。一个政党,一个国家,领导核心至关重要。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高度重视领导核心的作用。马克思曾经说过:“每一个社会时代都需要有自己的伟大人物,如果没有这样的人物,它就要创造出这样的人物来。”恩格斯把马克思比作“第一小提琴手”,以此来突出马克思在无产阶级政党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他说,如果没有马克思,“我们至今还会在黑暗中徘徊”。由此可见,核心领袖人物对革命是至关重要的。毛泽东同志说过:“实行一元化的领导很重要,要建立领导核心,反对‘一国三公’。”邓小平同志强调:“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作为具有八千万党员的大党,必须要有坚强的领导,要有伟大领袖的掌舵和核心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证明,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中央、关键在有坚强的领导核心。正是因为有习近平同志这样一个好的总书记作为党的领导核心,才有了目前这样好的发展局面,我国各项事业才能取得不断进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才能不断发展。确定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是历史的必然、全党的选择、人民的期盼,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
要在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坚强的领导核心,是我们党无与伦比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是方向性、原则性问题,是党性要求,更是政治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一个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政党,决不允许团团伙伙、圈子丛生、山头林立。高度团结、高度统一,纪律严明、令行禁止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实践特征。历史实践证明,什么时候党的领导核心坚强,党的事业就会实现大发展;什么时候党的领导核心弱化,党的事业就会遭受大挫折。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与党离心离德,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大搞非组织活动,践踏党纪国法,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极大危害,教训十分沉重。公安机关坚决维护核心,就是要做到自觉地听党话、跟党走,自觉地捍卫党的团结统一,自觉地与一切危害核心权威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要对各种错误思潮敢于发声、坚决驳斥,对各种错误行为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决不暧昧、决不含糊,时刻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要在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核心意识强不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看得见摸得着的,要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上。公安机关作为准军事化的纪律部队,要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指挥行动,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坚决服从,不准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不准公开发表同党中央决定和政策相反的言论,不准在群众中散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时刻听从党中央指挥,服从党中央命令,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令行禁止、高度集中统一。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部党委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党风政风警风督察,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保证公安队伍政令警令畅通。
要在感情上深刻认同核心。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期、发展关键期、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需要党领导全党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开拓前进,需要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凝聚力量、指引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大局、把握大势,从容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开辟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全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忠心为国、以身作则,以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坚韧顽强的意志品质,力挽狂澜、革故鼎新、正风肃纪,所展现出的驾驭全局、勇于担当的雄才伟略,高瞻远瞩、运筹帷幄的领袖特质,心忧天下、情系人民的高尚情怀,虚怀若谷、率先垂范的人格魅力,给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以极大的信心与力量。党中央有核心,党才有主心骨,国家才有强大力量。全国公安机关要从情感上高度认同核心、依靠核心,进一步凝聚警心、树立信心、坚定决心,以百折不挠的韧劲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
在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坚定不坚定,关键看行动。紧跟核心,向核心紧密靠拢,既是全党的最高利益,也是公安机关最大的政治;不仅是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更是全党全民全警上下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合力同心的高度自觉。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职责,要自觉服从和紧跟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职责使命。要扎实做好反恐怖斗争各项准备工作,牢牢绷紧反恐怖斗争这根弦,始终保持对暴恐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公共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整治电信诈骗、“两抢一盗”、非法集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出服务发展、便民利民新举措,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的工作激情,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把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督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推动“两个责任”深入落实,党内监督不断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和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转。但也要看到,在少数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督部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政治勇气,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党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对党忠诚是公安队伍永远不变的警魂。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对党忠诚、维护核心扎根在思想上、落实在行动上,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作风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开展“三清”工作,教育广大党员民警认清周永康等人野心家、阴谋家的本质,深刻认识其严重政治危害,彻底肃清其流毒和恶劣影响。要坚决站稳政治立场,纠正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要推动监督执纪“全覆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能存在盲区。六中全会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公安机关掌握着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这些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党和人民服务的,没有任何逃避监督、拒绝监督的理由。在公安机关,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领域,没有不受监督的领导。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能搞特殊化。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抓住车管所、看守所、消防建筑审核验收、治安管理、信息化工程、“三公经费”等重点环节和领域,依法依纪强化内部监督。今年中央对公安部巡视,就发现存在监督盲区的问题。比如有些经费的管理使用,长期以来因为用途特殊,一直缺乏有效监管。用途特殊并不代表在接受监督上可以特殊,越是特殊的权力越有加强监督的必要。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对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要坚持用铁的纪律管警治警。六中全会指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只有用党章党规党纪作监督的尺子,才能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只有用党章党规党纪管住全党,才能切实全面从严治党。公安机关作为准军事化的纪律部队,自然有更为严格、苛刻的纪律要求,这是我们管党治党、管警治警的优势。驻公安部纪检组坚持从严治警,今年以来共给予54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其中党内轻处分33人、重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对12名公安现役部队师职干部予以诫勉谈话,对300余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产生了良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在公安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必须充分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日常监督管理中体现对广大民警的严管与厚爱。
要把监督执纪问责抓严做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的纪检组织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各级公安纪检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公安工作大局,积极自觉、主动有为地抓好派驻改革,不断推进公安纪检工作的思路创新、体制创新和方法创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切实把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担起来,把监督责任行使到位。要巩固深化惩治腐败的“压倒性态势”,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集中精力抓好重要违纪案件的审查。要锲而不舍、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由明转暗的“四风”问题,保持震慑,防止反弹。要认真研究政策尺度和量纪幅度,切实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彻好,体现出组织对干部的教育挽救,力求监督执纪达到最好的政治、纪律、社会效果。
要切实监督管住“关键少数”。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这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鲜明态度和责任担当。当前,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很重,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是队伍的“带头人”,身上有千钧重担,身后有千万民警,必须在严格党内监督上走在前列。公安部党委、驻部纪检组在选人用人上,提拔前征求纪检、审计、巡视部门意见,构建和综合运用好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要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纪条规,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谨慎交往圈、净化生活圈、管住活动圈,做到在任何时候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底线。同时,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纪律严在经常、把工作做在平时,敢抓敢管,抓早抓小,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决不掩盖问题、护短遮丑,决不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切实严格纪律,强化监督,把队伍带好,确保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