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11月29日电 记者史万森 通讯员郭君怡 记者今天下午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获悉,自治区党委决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李佳同志兼任自治区政法委员会书记。
李佳同志简历:
李佳,男,汉族,1961年1月生,辽宁大连人,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1979.08——1983.08 辽宁大学化学系分析化学专业学生
1983.08——1985.09 辽宁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85.09——1990.09 辽宁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科技科副科长、科长、科技经营部部长、中心主任助理、工程师
1990.09——1990.12 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处主任科员
1990.12——1992.04 辽宁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1992.04—1994.06 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处副处长
1994.06——1996.05 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处处长
1996.05——1998.08 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5.10——1997.03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哲学硕士学位)
1998.08——2000.01 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0.01——2000.11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1998.03——2000.09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00.11——2000.12 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
2000.12——2004.07 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0.03——2001.01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4.07——2008.12 辽宁省副省长
2008.12——2011.1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1.10——2011.1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
2011.11——2016.0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会书记,内蒙古党校校长
2016.02——2016.1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党校校长
2016.1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会书记,内蒙古党校校长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