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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治理火灾隐患还应重问责

2016-12-01 08:46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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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凌晨2时32分,广东省珠海市拱北联安路27号一快递公司营业点突发火灾,事故造成3名儿童死亡。为消除火灾隐患,27日,珠海市政府督办组组长谢汝党率领市公安、安监、城管、邮政、工商、消防等部门负责人分两组对香洲区重点场所特别是快递物流场所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随后,督办组还重点抽查了环屏路、莲花路6个快递物流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灭火器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通畅。(11月28日《珠海特区报》)

众所周知,“三合一”场所多存有可燃物,且住宿区域和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区域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件,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如佛山一汽修店发生火灾,造成9人死亡;东莞一民房经营网店发生火灾,致8死3伤……这些事故充分说明,“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小觑。尤其是在天气干燥、易发生火灾的冬季,治理“三合一”场所非常有必要。

其实,相关监管部门从未放松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治理工作,每年都会组织集中清理工作,“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得到了有效遏制。为什么在相关部门的严厉打击下,仍然存在一些“三合一”场所、发生“三合一”场所火灾?笔者以为,关键在于“三合一”场所的相关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

因此,治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不能少了问责。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格落实事故责任倒查程序,做到事前强责、事后问责。同时,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别人亡羊我补牢”的意识,结合实际,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下大力气整治,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才是明智之举。

(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