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打防合力挖改革潜力夯基础实力
内蒙古公安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公安机关的综治工作连续获评全国优秀,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保持在90%以上,稳居全国前10位;2015年,人民群众安全感为95.5%,对社会治安满意度为93.8%,位列全国第6位。取得这样的成绩,与全区主动适应新形势、强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是分不开的。
在公安改革、“四项建设”工作中,内蒙古公安机关坚持抓打防合力、挖改革潜力、夯基础实力,提升公安社会治理能力水平。“要迅速传达贯彻‘南昌会议’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确保全区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确保全区公安事业发展持续有力,确保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10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在鄂尔多斯市召开的全区公安改革、“四项建设”现场推进会议上提出“三个确保”。
坚持打防并举不动摇
2016年1月至9月,全区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6.8%,命案破案率达到99.06%。
2012年至2014年,阿拉善左旗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件,居民谈“贼”色变。2015年5月,该地警方转变侦破方向,民警将在现场提取的多枚指纹拿到宁夏,与银川警方指纹系统库进行异地比对。5月29日,犯罪嫌疑人马某在宁夏中卫市落网,同时一举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40余起。
这是西北七省区公安机关警务合作大框架下的一个典型案例。
今年10月19日,西北警务协作区第六届联席会议第二次主席会议在鄂尔多斯市隆重召开,公安部和北京、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公安机关代表出席。会议主要议题是构建区域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警务云”等跨区域信息合作平台建设进度、携手开启警务合作新常态。今年以来,西北七省区公安机关联合破获刑事案件5479起、抓获逃犯3052名,有力维护了西北地区的安全稳定,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内蒙古公安机关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升为党政工程,从高层面统筹协调、规划、评估、推进;依托警综平台,强化国际、国内警务合作;完善勤务指挥、信息研判、预警预防、侦查打击警务运行机制,提升合成研判、合成指挥、合成防控、合成打击实战能力。经过几年努力,已经建成了体系成型、运行稳定、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打防合成体系。
坚持挖潜创新不动摇
“以前内设机构多,警力过于分散、任务繁重,压力过大、力不从心。经过这次‘大部制’改革,最明显的感觉就是基层一线的警力充实了。”这是一位基层民警对“大部制”改革的看法。
2016年,呼伦贝尔市把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作为改革试点,实行“一所、一队、两室、三部”机构模式,将原来的26个部门整合为7大部门。在网安机制改革方面,该旗通过推进“派出所网安工作室”和“警种网安联络员”模式,协助侦破各类案件478起,抓获嫌疑人474名。
年内,呼伦贝尔警方共确定85项改革任务,精心谋划了“大部制”改革及消防、网安、教育训练机制改革等18个亮点项目。
在公安改革过程中,内蒙古公安机关稳妥推进警务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警力跟着警情走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通过精简机关、下沉警力、调整机构等途径,着力缓解一线警力不足的结构矛盾。2016年,仅厅机关就将原有243个科室压缩至190个,有效解决了职能交叉等问题。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联合三大通讯运营商和金融部门,成立反电信网络信息诈骗中心,截至目前,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6起,打掉伪基站团伙3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冻结嫌疑人账户账款320万元,收缴伪基站设备36套,发案同比下降30%。
坚持固本强基不动摇
在“四项建设”过程中,内蒙古公安机关牢牢把握“信息公安”建设的特点,抓住资源共享、数据联合关联、信息综合研判等关键环节,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升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牢牢把握“实战公安”建设的特点,以边、牧、农、林、城“五大区块”为框架,着力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牢牢把握“法治公安”建设的特点,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培训,细化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牢牢把握“正规公安”建设的特点,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着力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正规化水平。
鄂尔多斯警方提出“警务上云、数据强警”工作思路,将警务云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统筹推进以社会信息感知云、公安核心云、互联网服务云“三朵云”集成的大警务云建设。截至目前,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并开始服务实战。同时,创新开发了智能搜索、综合分析、深度挖掘等应用模块,推进视频监控、卡口、缉查布控、移动终端数据等数据综合运用,实现对重点人员的实时比对告警功能。截至目前,该市累计核查人员716万人次、车辆24万台次、抓拍60万人次、告警核查1.5万人次,成功破获各类案件3798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375人。(颜爱勇 马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