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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上海法院为700余名集资诈骗受害人追回上亿元损失

2016-11-30 07:21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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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上海11月29日电(刘皓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烨捷)受害人数达700余人、涉案款项达1.7亿元,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其账户里却没有一分钱。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公布了6起典型执行难案件的处理情况,其中执行法官张华松等承办的黄某集资诈骗执行案令人触目惊心。

  2010年12月,上海一中院宣判上述黄某集资诈骗案,法官判决被告人黄某无期徒刑,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受害人。但问题是,黄某骗了1.7亿元,自己的账户却分文没有,追缴违法所得困难重重。

  执行前期,受害人曾组团信访,执行法官还屡次因为“执行不了”而被投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件的执行,先后由3名执行法官“接力”。首位执行法官王胜军到海南、辽宁等地,追查到被执行人房屋、林地、车辆等共计5000余万元财产;洪卫军法官接棒执行,又陆续将执行人股票变现1000余万元;最后一任“接力”法官张华松前不久又追回6000余万元。目前,所有追回款项已陆续发还给受害人。

  据悉,该案受偿率达38%,超出同类案件受偿率两倍以上。

  今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并郑重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记者今天从上海一中院了解到,“破解执行难”工作当前取得阶段性成果。该院目前已将139名自然人、法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20余名被执行人采取边控措施,执行到位金额33.01亿元。1~11月间收执行案件1688件,同比上升26.69%。执结案件1607件,同比上升23.93%,平均执行天数、实际执行率、执行终结率等多项指标均较去年有所优化。

  一中院破解执行难的做法,颇具借鉴意义。该院在执行局内部推动法官主导的“1+X+1”(1名执行长由入额法官担任+若干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1名执行司法警察)办案模式,针对超过5000万元的大标的额案件实行双重管控制度,即此类案件实施终结本次执行的,必须经合议庭及局处领导同意,确保应执尽执。对于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的案件,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高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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