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以来发现公益诉讼线索775件办案246件郑红称
为公益诉讼改革提供广东经验

图为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右一)在清远市调研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情况。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授权广东等13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22日,广东检察机关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775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6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235件,提起诉讼案件11件,起诉案件数居全国前列。
目前,试点时间已过半,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及主要成效究竟如何?还存在哪些难题?广东检察机关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今天,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的专访,详细介绍试点工作中的各项情况。
57家市县检察院开展试点
2015年7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广东确立了6个市级、51个县级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郑红介绍说,广东省检察院在全国首建全省公益诉讼线索和诉讼案件数据库,建立全省公益诉讼指挥平台,集中管理与动态跟进相结合,统一管理和研判线索,统一备案审查诉前程序案件,统一指导办理诉讼案件。
创建分片督导的办案模式,指定专人以实地考察、案件指导等方式,定向对6个试点地区的线索收集、案件办理及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督导。郑红说:“我作为省检察院公益诉讼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听取督导情况及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约谈未按时完成试点任务的市级院检察长。”
广东检察机关创建了由省、市、县三级院主任检察官组成的新型办案组织,主攻重特大案件的办理。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打造内外立体联动体系:建立起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相关检察业务部门之间、试点与非试点检察院之间的协作机制,全省90%以上的案件线索来源于此;就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技术咨询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与法院协商明确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一般管辖、集中管辖和指定管辖的法院以及相关检法对接事项。
切实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郑红对记者说,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弥补了行政公益诉讼在主体上的缺位,强化了诉前程序的监督效果,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针对诉前程序发出的检察建议,由于有提起诉讼这一刚性后盾,行政机关基本上都很重视,既及时回复又积极整改纠正,主动履行职责和保护公益的积极性大大增强,监督效果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广东检察机关已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检察建议案件217件,其中未到一个月回复期的80件,予以采纳并及时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16件,纠正率达84.7%。
检察机关履行诉前程序后,存在一些机关未进行纠正和整改、一些社会组织未提起诉讼的情况。对此,检察机关积极采用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目前已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
郑红说:“检察机关的积极作为,有力地推动了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广东省政府主动召集各相关行政部门研究公益诉讼工作,邀请检察机关出席会议,并以会议纪要的方式严格要求全省各级行政部门及各地彻查工作中的风险点,以公益诉讼为助推器,切实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统计数据显示,随着对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力度的加大,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线索646件,占总数的83.4%;办理该类公益诉讼案件186件,占总数的78.9%。
全面探索做到3个全覆盖
郑红说,广东试点检察院在办理提起公益诉讼案件中,十分注重对监督范围和程序的全面探索,做到3个全覆盖:
案件范围全覆盖。办理的案件范围覆盖公益诉讼授权试点的全部领域。
案件程序全覆盖。除提起4件民事、7件行政公益诉讼外,还以支持起诉的方式维护公益。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支持省环境保护基金会提起的环境污染案,属试点后的全国首例,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除一般管辖外,一些检察机关还采取异地管辖和指令管辖的方式。如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的环境污染案,属异地起诉案件;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江门台山市国土局违法行政案,属省检察院指令异地起诉的案件,也是全国检察机关首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结案方式全覆盖。除法院判决外,广东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其他结案方式。如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污染水资源案,在审理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和赔偿损失,属全国首例起诉后以调解结案的案件。
形成合力保护公益新格局
郑红坦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一项全新的开创性检察业务,存在难度大、阻力多等困难。”
多数民行检察人员在办案思维、知识储备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线索发现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庭审应对能力、文书制作能力等均有待提高。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础理论和实务研究不足,尚未形成系统化的理论体系。
部分行政机关对这项改革认识有偏差,甚至反映过度,借助司法力量推进严格执法的共识尚未完全形成,导致一些地区检察机关办案压力大、难度高。
郑红说,对内,广东省检察院将加强指导,落实问责机制;制定《公益诉讼办案指南》,加强办案规范指引和调查取证与出庭指导;将部署全省集中摸排一批有价值的公益诉讼线索,高效办理一批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优质起诉一批公益诉讼案件,为改革积累丰富的实践样本素材。对外,将重点就检法两院在法律适用和制度设计层面存在的分歧进行系统梳理、分析,形成规则共识,推进制度机制完善。
郑红说:“我们将与学界合作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建立完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提供广东经验,并适时提出立法建议。”
(章宁旦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