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审计整改报告”有效防范屡查屡犯问题
18.17亿元应纠正金额整改完毕
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及时、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费……厚厚一本预算审计报告揭露出的问题整改得怎么样了?11月23日,《北京市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下称“整改报告”)提请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这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就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审议,旨在防范屡查屡犯问题。
2016年7月21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推进审计制度深化改革,建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该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构建审计整改联动、督促检查、对账销号、移送处理等长效整改工作机制。
北京市审计局局长吴素芳作整改报告时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85个具体整改事项中,有150个事项已整改到位;其他435个事项有的正在整改过程中,有的已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将在2017年预算执行中落实,涉及体制机制性问题正在研究解决。截至2016年9月底,审计整改已上缴财政或归还资金渠道、缴回其他资金、调整会计账目等合计18.17亿元,占整改应纠正金额98.47%;推动开工建设74个项目,促进拨付资金到位58亿元,消化存量资金4.85亿元;已完善市级预算管理、投资管理制度9项,加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管理制度62项。
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琪在作关于整改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中指出,目前审计整改工作仍存在不足和问题,包括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问题整改还不到位,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尚不充分等。
该市人大财经委建议,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制度,明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强化监督落实;加大监督和跟踪检查力度,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实现审计整改工作动态管理。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落实完成情况,应当适时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与政府预算管理工作联系起来,将整改工作的成果及时运用到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中。(谢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