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爱梅生就一副大嗓门,说话干脆利索,办事雷厉风行,人称“女汉子”。自1991年警校毕业分到河南省新密市公安局以来,她先后担任刑侦大队副队长、法制科长、工会主席等职,曾参与多起大要案的侦破,多次立功受奖。她分管公安法制工作后,该局连续8年获得“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称号,2014年和2016年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破案先锋:顺着蛛丝马迹击破疑凶心防
了解周爱梅的人都知道她是个“工作狂”,她自己却说“爱拼才会赢”。
1999年5月,周爱梅负责侦办一起破坏电力设备案件。在对作案人王某、曾某等进行讯问时,发现他们回答前后矛盾、漏洞百出。据此,她决定深挖余罪、扩大战果。她根据该团伙每个成员所处的地位、作用、彼此之间的矛盾冲突等情况,制订出一套详细的审讯方案,而后各个击破。历经一个多月的艰苦奋战,终于挖出以王某为首的杀人、抢劫、强奸、破坏电力设备、盗窃系列团伙,从中破案2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多名。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时写了80多页的起诉书,法院的判决书长达157页。周爱梅由于在此案中的出色表现,被河南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三等功。
2003年6月3日,河西村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抢劫案。当日凌晨,李某窜到村民张某家里,用携带的铁丝和张家屋里的斧头,将张某的妻子钱某和3个女儿、2个儿子共六口人全部杀死,抢走现金3000元。案发后的第4天,民警将刚逃回老家不久的李某抓获归案。
李某认为自己做的事天衣无缝,又见审讯自己的是个女民警,回答提问时流露出不屑的神情。富有预审经验的周爱梅沉着应对,适时变换审讯策略,从时间和物证等方面发起攻势,从中寻找突破点。经过一番斗智斗勇,硬是把李某“逼”进死胡同,最终交代了杀人劫财的犯罪经过。
护法使者:连续8年获评“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说周爱梅是“护法使者”,并非一句简单的赞美之词,而是对她公平、公正执法的客观评价。她常说:“我们是代表国家执行法律,来不得半点马虎,更不能有半点虚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2011年10月31日,办案民警来到局法制科呈请报批对涉嫌盗窃犯罪的冉某、周某、孙某实施刑事拘留。周爱梅审查卷宗后发现,3人构成共同犯罪的特征不明显,失主报案的时间、地点等有疑点,当即表示:“这些疑点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保证做到不枉不纵。”接着,她带领法制民警来到办案单位现场指导办案,深挖细查,果然发现了问题。几个嫌疑人供认:这是一起假案,目的是为了骗取公安机关的举报线索奖。
周爱梅及时向局党委汇报并建议:异地办案,查明真相。最后,办案民警查明,张某因近期手头拮据,想以假线索骗取公安机关奖励。10月25日,他先与刘某密谋,后由刘某找来冉某、周某、孙某3人再次密谋,由刘某充当失主报案,张某把3人送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随后,新密警方以涉嫌诈骗犯罪将张某、冉某、刘某、周某和孙某刑事拘留,后执行逮捕。由于周爱梅和她的同事慧眼识假,把一起假案办成了精品案,该案被河南省公安厅评为“河南省公安执法优秀案例”,在全省予以推介。
1996年冬季,当时担任预审员的周爱梅接手一起系列盗窃案卷。她为了把案件办成铁案,冒着严寒,押着犯罪嫌疑人李某前往荥阳、登封等地进行现场指认,询问受害人和追缴赃款赃物,最后认定34起案件事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检察院公诉人特意邀请她出庭,称“请你出庭支持公诉,心里很踏实”。
2008年,担任新密市公安局法制科长的周爱梅在郑州市公安系统首家推出执法规范化网上办案系统,有效克服了过去办案程序随意性大的问题。从这一年开始至2015年,新密市公安局连续8年获得“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称号。
周爱梅在侦办案件中叱咤风云,担任工会主席职务后,把工会工作也做得风生水起。2015年,她在新密市公安局发起成立了警察协会,相继建立了戏迷、游泳等10个俱乐部。同时,她向局党委建议为考上大学的民警子女发放助学金,每年组织一次民警子女夏令营活动,把局党委从优待警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眼下,周爱梅正忙着建立新密市公安民警大病救助基金。“公安工作性质特殊,不少民警不同程度患有各种职业病,能为患病的战友做点事,是我的分内之事。”朴实的话语,透出这位警营“女汉子”温柔的一面。
(夏吉春 郝备备 魏锦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