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杨某某发现某网约车叫车软件的补贴规则存在“商机”,该平台对于完成接单的注册司机给予高额补贴,于是杨某某买来多个手机和手机号,分别下载了司机客户端和乘客客户端,用自己注册的乘客号下单,再用自己注册的司机号接单,开着空车跑完行程后,用乘客号给司机号支付10到18元,然后骗取网约车平台20到50元不等的补贴奖励,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近日,杨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应该说,很多人尤其是网约车司机潜意识中认为刷单没有什么,最多算是道德问题,算不上是违法行为,且是网约车平台自身存在的漏洞,因此通过刷单从平台中赚取奖励无可厚非,进而产生了“便宜可以随便占”的心理。殊不知,这种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杨某某骗取网约车平台补贴奖励,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就是很好的例证。通过此次杨某某被提起公诉,相信很多人尤其是网约车司机都会知晓骗取补贴是一种违法行为,可以说是一场生动的普法课。
如果是真实的接单行为,无论司机赚取多少补贴,都属于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但刷单行为,则是虚构司机、乘客,以开空车跑完行程的方式套取补贴,这显然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此种刷单行为,不但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也给相关网约车平台带来了不良影响,使其利益受到损害。所以,笔者呼吁,人人都要坚决摒弃贪小便宜,利用规则设置漏洞进行投机取巧行为,尊重法律法规,坚决不做违法的事情。
诚实守信,靠真诚的劳动或智力投入获取收入值得尊重和保护。而投机取巧,利用某些规则漏洞作为赚钱“商机”一点也不可取。勿以恶小而为之。刷单司机被公诉再次证明诚信经营的重要意义,遵纪守法应成为每个人获取收入的底线。
(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