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设定一定的反悔时间,消费者在该时间段内可以取消订单,如果超出该期限则应付出相应成本。
日前,中消协通报的网络外卖订餐服务体验式调查结果显示,53.4%的体验员反映无法取消订单。对于商家“不能取消订单”的理由说明,体验员认为平台及商家拒绝消费者存在很多不合理的方面。比如北京体验员体验“美团外卖”时,下单仅两分钟商家就以菜已经在配送中为由,拒绝了退单申请;武汉体验员体验“饿了么”平台时遇到商家以下次优惠为由拒绝退单。
随着人们网络购物习惯的养成,订单完成后再次取消乃至收到货物后退货成了商家籍以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举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赋予了消费者享有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权,但是,对于外卖餐饮等特殊商品,显然不宜简单套用该规定。而应结合商品性质和消费者习惯等作出更加公平合理、切合实际的订单取消标准。
网购中的取消订单,多指消费者完成支付或订单生成后因不满意等原因反悔。对于普通商品,莫说取消订单,即便收到货物后选择退货处理,也是常见的事。但现做现卖的餐饮显然不能等同于普通商品,一般来说,普通的商品取消订单,对商品性能和再次出售基本没有影响,也不会显著提高商家的经营成本。
但是,餐饮由于其特殊性,在生米做成熟饭的过程中取消订单,显然多数时候意味着食材的浪费,成本的增加,要是任由消费者取消订单,可能对商家带来不公。
因此,有必要细化外卖餐饮订单的取消标准和程序。譬如,可以设定一定的反悔时间,消费者在该时间段内可以取消订单,且不必承担额外成本。如果超出该期限后确需取消订单的,则应付出相应成本,如可以扣除该账户的积分或者信用值,甚至扣除少量现金。这既保证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又体现出等价有偿和公平的原则,还可让消费者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慎重行使可能对别人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的权利。(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