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关贾敬龙杀人一案因部分律师、学者以及媒体的热议而成为网络舆论的焦点。不管最终结果如何,我们始终认为,尊重法院判决是围观贾敬龙案应有的理性。
关于贾案的部分细节,之前经网络传播已有所披露。但部分并不能代表全部,法学理论上的观点之争更不能替代法律自身的判断。在我国,刑事案件的审理有着最为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明确的定罪量刑标准,法院判决通常是法官在全面掌握犯罪事实,充分考虑犯罪情节轻重后作出的。从这个角度而言,法院判决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终局性。法律上的一审、二审、死刑复核程序,以及“疑罪从无”原则的适用,本身也包含了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尊重法院判决,是尊重司法权威的具体体现。在没有全面掌握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因情绪化的片面主观臆断而产生误判,进而误导舆论和公众。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个别法律人在司法个案中对网络舆论的滥用,少数媒体的跟风炒作,挟“民意”而损法益,不仅不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更破坏了法治的原则和底线。
可以想见,当片面甚至是失实的言论充斥公共空间,混淆人们的视野;当一种简单多数的舆论暴力试图湮没法律理性、客观、中立的声音甚至影响审判时;相信这样的情景,是每一个坚守法治信仰者都不乐见的。
当然,尊重法院判决,并非意味着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不会出现争议。怀疑和思辨同样是法律人的天性。但需要强调的是,怀疑并非“莫须有”的推断,思辨是对不同声音的理性思考。争议不是坏事,法律的争鸣同样可以推动法治的进步。但前提是这样的争议,首先应是建立在事实之上,回归到法律之内、法庭之中的争议。唯此,争议方能凸显出它所应具有的法治真意。
由此观之,对于贾案的关注和对法律的态度,不啻于一块试金石。试出在一片“喊冤免死”的喧嚣声中,哪些人是出于法律的信仰和生死的敬畏;哪些人不过是矮人看戏,人云亦云;又有哪些人是怀着个人意图,刻意混淆,操弄舆论,继而妄图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正义不会迟到,正义终将实现。尽管我们常说,判决之外,法官无语。但相信随着判决的尘埃落定,随着更多案件事实的逐渐明了,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理性的声音呈现在公众面前,还社会一片清朗天空。
事实总是越辩越明,而尊重法院判决,是此时此刻社会公众应有的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