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指算来,我从事法院工作已整整31年了。此间,我看多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人情冷暖,也看多了世态炎凉。但在现实世界中,我更多的是看到了法官们那种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充满人性化的关心、关怀和关爱!这种精神一直让我感动。
“感谢法官的人性化执行,没有你们的关心和关怀,我儿子就考不到重点大学,我服你们了,今天我就是来交6.5万元执行款的!”一位普通农民老张这样对我院执行法官刘健表达感激之情。
老张是刘健手上正在执行的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被执行人。2014年12月,老张驾驶摩托车撞伤行人王某,交警部门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老张一直认为,王某也有责任,故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后王某起诉至法院。该案经一、二审,判决老张一次性支付王某6.5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老张仍不履行判决内容。无奈,王某于2015年5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接受案件后,刘健开始对老张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但一无所获。又传唤老张来法院询问。经询问,刘健了解到,老张并非无钱履行。刘健好说歹说,老张就是不听。刘健请示院长后,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当刘健再次与老张沟通时,发现老张很关心他的儿子小张,而且小张的学习成绩很好,将于今年参加高考。如果在此时拘留老张,很有可能会严重影响小张的情绪,影响小张高考的正常发挥。
刘健考虑再三,经请示院长后,决定暂缓拘留老张。于是,他将老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已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因担心影响其子高考所以暂不下发拘留决定的情况,告诉了老张。老张听完后,低着头,说了句“谢谢”就离开了法院。
时间一晃就到了八月份,小张收到了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8月6日上午,正当刘健准备对老张重新启动司法拘留程序时,老张却带着执行款和儿子找上门了。
就这样,一起陷入僵局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在一个简单的人性化举措下,顺利执结。
在另外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执行法官陈娟同样用人性化执行方式,让案件执行峰回路转,圆满执结。
2013年12月中旬,戴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将在路边行走的严某撞伤。2014年5月,法院判决戴某赔偿严某5.4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娟多次寻找戴某,戴某均躲了起来。严某的妻子体弱多病,不能干活,两个孩子正在上学,一家的生活重担都压在严某一个人身上。严某除了耕种几亩地,没有其他收入,经常要靠亲戚朋友和左邻右舍接济,是村里的特困户。严某受伤后,生活的重担和巨额的债务负担,压得他几次欲寻短见。
陈娟给躲避执行的戴某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信,要求其亲属转交。在信中,陈娟详细描述了严某受伤以来生活和家庭的艰难情况,并阐述了法律的有关规定和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戴某被信中所述严某的困难情形和法官的真诚打动,当即决定主动执行。
“没想到受害人处境这么艰难!要不是看到你们寄来的信,我不知要躲到啥时候,再不把执行款付清,我良心不安呀!”戴某向陈娟愧疚地说道。
类似的感人故事还有很多。细微处见真情。法官是人,当事人也是人,是人就有情感,老张的爱子情,戴某的同情心,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两位法官正是用人这种本能、善良的情感,打开了老张、戴某心灵的大门,从而让死案变成了活案,让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得以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来以为,法官只是一种职业,普普通通,平平淡淡。其实法官不仅仅是传递公平正义的力量,法官还可以用自己的知识、良知、爱心、人格魅力,去感动每一个当事人,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这些故事让我们感到了温暖,也让法律有了温度,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稳定。
(作者:李展辉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