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闭幕。六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面深化和系统提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体现了全党的共同心声,对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力量,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党所面临的执政环境和执政条件依然复杂,各种执政风险和挑战是长期的、严峻的和现实的。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全面从严治党就是重要的战略支撑和根本的制度保证。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基本途径就是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树立制度建党的战略思维,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准则》和《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出台,不仅进一步筑牢了党的建设的制度根基,而且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了新的历史阶段。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点领域,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组织纪律涣散、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针对这方面问题,六中全会重新制定修订《准则》和《条例》,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做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和要求,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内容范畴、方向目标、原则要求、方法途径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和细致的指导意见,不仅深化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要求,而且提升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一次重要安排,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了党的建设新格局和新境界。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决议彰显了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决心,也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系统地提升到新高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党的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战略环境、多重风险挑战。只有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推进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才能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根基和制度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围绕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六中全会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和重点领域,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必然选择,是保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也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篇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研究员、博导 贠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