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引领 综合施策
努力走出资源型地区社会治理新路
山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 薛永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既给政法综治工作提出了新目标,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指明了方向,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在“南昌会议”上,孟建柱书记深入分析了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的阶段性特征,深刻阐释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开展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平安建设的主要经验,回答了事关综治工作长远发展的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讲话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孟建柱书记的重要讲话,对于我们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提升到新水平,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政治稳定,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近期,省委常委会专门传达学习了“南昌会议”精神,专题讨论了我省的贯彻落实意见。
近年来,我省坚持围绕中心、创新方式、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社会治理体系,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我省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于2014年实现全覆盖,发展人民调解员10.2万名,形成了以调解平台为枢纽、纵向分级负责、横向对接联动的大调解机制。坚持矛盾纠纷月例会制度,每月由综治办主任、政法委书记、综治委主要领导分别主持,集中化解突出矛盾纠纷,落实定期研判、报告、通报制度,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对接联动机制,推动诉调、检调、公调、政调、访调对接,在涉及法、检、公、信访、矛盾纠纷突出的重点部门设立对接窗口或调解室,派驻调解员,做到矛盾纠纷有人管、处置快。截至9月份,全省调解组织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103872起,调解99857起,调处成功率达95.7%。
二是实现综治工作平台全覆盖。2012年以来,我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网格化管理为载体,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率先在全国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综治平台和网格化管理省域全覆盖。五级平台由综治部门牵头,整合各方资源,强化部门联动,依托全省统一部署的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形成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矛盾化解、维护稳定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平台。村(社区)以下划分若干基础网格,向网格长配发智能手机,社会矛盾、安全隐患等重大信息及时上报各级平台,实施精细化动态管理,形成了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治理、社情民意、维稳信息的及时上报处置和预测预警预防,真正做到了治理力量大整合、社会服务大集中。截至9月份,全省县、乡、村三级平台累计受理各类事件910余万件,处置847余万件,处置率达到93%。
三是狠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将社会治理与突出问题整治紧密结合,建立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的五账工作法,积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今年以来重点围绕政治安全、矛盾纠纷、公共安全、内部安全等四大类问题,分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共安全管理、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等15个方面,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治方案、一个整治标准、一个整治时限、两方负责的要求,落实党政同责、条块同责,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主体责任,实行重大风险隐患交办制度,分别由各市和省直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共同处置。截至9月份,全省累计排查各类风险隐患253045个,已化解236711个,化解率达93.55%。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省群防群治队伍达到40万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探头达到136余万个,城市主要部位、重点目标、主要路口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是推进法治山西建设。通过加强和改进社会领域立法,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等方式,大力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制定出台了“1+8”制度体系。全省试点单位共有377名法官、检察官通过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遴选入额。在此基础上,试点单位开展员额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工作,一线办案力量明显增强。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人民警察刑事侦查办案责任与检察、审判责任有机统一、相互衔接的刑事司法责任体系。对司法机关内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整,探索建立问责与免责相结合的办案责任制,使“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落到了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孟建柱书记重要讲话,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优势,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大力实施“六六创安”工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努力走出资源型地区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第一,以激发活力为目标,创新服务大局新方式。一是强化法律服务,保障转型发展。深化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行动,通过正确把握秩序与服务的关系,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更加有效地激发社会活力,着力构建公平竞争、依法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倡导柔性执法,支持企业发展。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在执法司法中,既要依法办事,还要把握政策、考虑大局,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办案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努力使执法办案的正面效果达到最大化。三是激发创新活力,创优发展环境。坚决摒弃管制型思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防止司法权过度介入社会生活,为创新创业提供富有弹性的社会空间。
第二,以为民服务为宗旨,创新便民利民新措施。一是在简政放权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尤其是在户籍、驾管、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和涉企审批事项上,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和多证联办、网上办理等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在推进司法便民上下功夫。深化政法系统“一村一警”联系走访活动和司法行政机关“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院、检察院围绕立案登记、审判执行、申诉控告等诉讼环节,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完善司法服务功能和服务方法。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三是在推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查处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依法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对企业吃拿卡要和失职渎职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办事、优化服务、提高效能,构建新型健康的政商关系,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第三,以信息科技为先导,创新治安防控新机制。一是整合共享数据资源,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标准,实现政法综治专业数据、政府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业务数据、互联网数据集成应用。加快建设社会治安防控大数据资源池,深度挖掘数据资源,推动实时关联,实现由事后追溯向事前预测预警预防转变。二是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快建设,加大人像比对、视频检索、轨迹追踪等现代技术的应用力度,积极推动太原市开展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应用及“雪亮工程”示范城市建设,全面提升视频监控综合应用水平。三是充分运用物联网等技术,提高基层治安防范能力。把采集获取情报信息作为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和吃、住、行、消、乐等基本活动轨迹,加快形成高效集成的大数据平台,实现智能化研判、动态化掌控、精准化预判、扁平化指挥,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高效运转。
第四,以网格管理为基础,创新平安建设新手段。一是开展综治中心和网格管理规范化建设。整合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办、610办和派出所、司法所等力量,推进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深度融合,把服务群众、加强管理、收集信息、化解矛盾结合起来,将现代化信息化手段与传统走访摸排手段结合起来,推动功能作用提档升级。二是积极推进社会协同。深入推进社区、社工、社团“三社联动”机制,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加快培育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展,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充分运用市场思维、市场机制,组织和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组建社区、行业、单位内部、应急四支平安志愿者队伍,探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重点青少年管理、网格化管理等公共服务工作,强化社会动员机制,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
第五、以善治共治为手段,创新法治建设新途径。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广大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方式,形成合法诉求依法表达、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的法治氛围。二是深入推动党政机关法治建设。树立规范行使权力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把执法为民的要求与秉公执法的精神统一起来,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维护稳定。三是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律援助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