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3·23"瓦斯爆炸重大事故 20人死亡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并同意了山西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3·23”瓦斯爆炸重大事故和陕西照金矿业有限公司“4·25”重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这两起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
2016年3月23日22时07分,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造成20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04.37万元。
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安平煤业8117工作面违规实施顶板预裂爆破诱发工作面采空区顶板大面积垮落,使得该工作面采空区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瞬间涌出形成冲击波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毁损;该采空区内处于爆炸浓度范围的瓦斯,逆流到工作面皮带进风巷,冲击波造成10kV高压电缆受外力撞击破坏产生电火花引爆瓦斯导致了事故扩大。
调查结果显示,安平煤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同时严重超能力组织生产。
《事故调查报告》对34名事故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给予同煤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20人党纪、政纪处分,对安平煤业处罚款1100万元。同煤集团安监局监察一处处长等14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
陕西"4·25"重大水害事故 11人死亡
2016年4月25日8时05分,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水害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38.17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受采动影响,照金矿业公司ZF202工作面上覆岩层间离层空腔和积水量不断增加,形成了泥沙流体;在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后,继续冒险作业,引发工作面煤壁切顶冒落导通泥沙流体,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对31名事故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给予铜川市煤炭工业局局长、耀州区政府区长等18人党纪、政纪处分,给予8人行政处罚,对照金矿业公司处罚款150万元。照金矿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矿长等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