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一年受理民间借贷案件逾4万件
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较为突出
【新疆法院一年受理民间借贷案件逾4万件 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较为突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一年来,新疆全区法院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40868件,审结34262件。全区法院近三年受理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年均增长率超过40%,民事商事审判领域存在虚假诉讼现象,民间借贷领域尤为突出。
新疆高院提醒,各族群众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一定要形成书面的借贷手续,而且借据约定要详细、合法;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未雨绸缪地为今后可能“打官司”留存有力证据。同时,要远离“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更不要虚构借贷事实进行虚假诉讼。(潘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