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10月10日电 10月9日,张靓颖母亲张桂英发出公开信,明确反对女儿婚事,并指责张靓颖男友冯轲私自转移公司股权,引起了轩然大波。当天下午,冯轲在微博发长文做出回应,其中涉及公司法、婚姻法相关问题,记者采访资深法律实务专家,一一解析其中4大疑点。
疑点1:私自转移股权真的那么简单吗?
10月9日,张靓颖母亲张桂英的公开信中指出,冯轲在张靓颖与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了二人股份。而冯轲在微博中回应称,调整股权只是为了经营和融资需要。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真的能够轻易转移股份吗?
“实践中确实发生过很多这样的情况,产生了很多纠纷。”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云闯接收记者采访时表示,实践中,因为变更股权是以公司为主体向登记部门提出申请的,所以公司内部人员通过仿冒其他股东在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同意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上的签名,就可能在股东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股东的股权。
疑点2:被损害利益的股东如何救济?
据法制晚报消息,张靓颖的母亲已向北京朝阳法院递交起诉书,以“损害股东利益”为由,起诉“北京少城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公司法人代表冯轲。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已经立案。
“如果股权被冒名转让至公司其他股东名下,经司法鉴定签名是伪造的,原则上股权可以回转。”云闯解释道,但如果股权被冒名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不一定能够将股权回转至自己名下。此时,原股东就只能基于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向冒名转让的行为人寻求损害赔偿的救济。
疑点3:转移与否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冯轲在微博中辩称,此前已有婚前协议公证,所有冯轲婚前婚后财产,均归属于张靓颖与冯轲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时代的股权变更与否,并不影响两人的财产归属。
张靓颖母亲张桂英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到现在由于户口本在自己手上,所以张靓颖和冯轲不可能领证结婚。
云闯表示,这项婚前财产协议具有合同性质,适用《合同法》调整。“如《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任何一方随时可以反悔。”
疑点4:冯轲的遗嘱真的有效吗?
据冯轲回应称,多年前曾亲笔撰写的一份《意外身故遗嘱》上明确规定:如果冯轲遭遇意外,身亡后名下所有遗产,均归属张靓颖。那么,这份遗嘱是否有效呢?如果另立新遗嘱,其效力是否能够覆盖之前的遗嘱呢?
“在遗嘱生效之前,立遗嘱者可通过具有同等效力或者具有更高法律公信效力的遗嘱形式,对该遗嘱加以修改或者重新订立。”京师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主任魏绍玲补充道,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作出即成立,但生效是需要满足立遗嘱者发生死亡情形的条件。(见习记者 胡玉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