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0月7日专电(记者刘恩黎、陈舒)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已起草《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草案)》并提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旨在立法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足石刻。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主任汪俊介绍,立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在重庆尚属首次,此次立法不仅征求了有关市级部门、区县政府的意见,专门听取了大足区、大足石刻所在地镇政府的意见,还通过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众普遍征求了意见,在吸纳各方合理意见基础上,借鉴了西藏布达拉宫、洛阳龙门石窟等地地方立法和保护经验,最终形成《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草案)》。
“大足石刻是全世界八个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石窟类遗产之一,石刻以其规模宏大、雕刻精美、题材多样、内涵丰富、保存完好著称于世,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汪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