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有1.3万余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其中3300余名被批准为烈士。
每一个“1”犹如一座灯塔,照亮前方的道路;每一个“你”犹如一个路标,指引前进的方向。
秉浩然正气,生死无畏护佑黎民百姓;扬公安雄威,血染战袍气壮锦绣河山。
谁不知生命的可贵,谁不明危险的存在。
但是,你们无所畏惧,战斗在一线,用生命守卫着人民的平安和社会的安定。面对犯罪分子,为了保护群众,你们选择冲锋在前,却将自身生死置之度外。
祭奠,是为了不能忘却的纪念。
时间的车轮推动历史滚滚向前,烈士精神穿越时空却历久弥新。
我们不会忘记,也不该忘记,人民公安事业走过的非凡历程;不会忘记,共和国公安英烈创造的不朽功勋。
无论是打击犯罪,还是抢险救援,无论是反恐处突,还是执法合作,在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面前,你们用平凡而短暂的人生,铸就了绚烂且永恒的瞬间。
英雄的故事难以说完,他们或许没有铭刻于碑文,或许没有记录于报章,或许没有定格于影像,而是散落在脚下的泥土里,升腾为我们头顶永恒的星辰,照亮百姓平安回家的路。
在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你的战友们、你的兄弟们——我们将肩负起你们未酬的壮志,肩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踏着你们的足迹,继续一往无前。
不忘初心,澎湃依旧!
(石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