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白梦帆 摄
近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在京召开,21家成员单位的部级成员、司局级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审议了贯彻落实中央对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系列部署的分工方案,结合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就下一步深化预防犯罪工作、推动平安中国建设作出安排。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中央宣传部副部长鲁炜,中央综治委“预青”专项组组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来,在中央综治委领导下,“预青”专项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综治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推进,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推动法治建设及政策保障、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指出,面对重点群体开展重点预防,是专项组深化预防工作的重要探索。2009年,专项组确定5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了全面数据摸排。2010年至2012年,确定23个全国试点城市和257个省级试点城市,针对不同方向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试点。2013年起,决定再用三年时间、分三个轮次,在全国所有县级地区推开重点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在县级地区普遍建立了“预青”工作机构,明确了职能部门任务分工和工作协调机制,在此基础上发挥综治平台优势,强化政策保障,针对不同重点群体实施分类帮扶措施,推开工作整体进展顺利。
会议强调,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针对当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形势,近期再次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落实中央工作部署,一是要坚持教育为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宣传教育、道德实践体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让青少年从小就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二是要解决突出问题。从根除社会中的暴力文化倾向、加强法治和心理教育、健全预防和处置机制等多个方面综合施策,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暴力。配合国家禁毒委全面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引导青少年充分认识毒品特别是合成毒品危害,增强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要聚焦难点问题。始终保持对网络违法有害信息的高压态势,继续开展色情暴力信息专项整治,加强校园周边特别是娱乐场所、网吧治理,彻底清除青少年成长环境中“黄赌毒”因素。落实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的相关政策,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四是要深化创新探索。完善替代刑罚的保护处分措施,力争构建起独立的少年司法体系。加强专门学校建设,体现“宽容但不纵容”原则,把专门教育作为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重要手段。积极扶持相关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公益法律机构等,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未成年人观护体系、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和社会调查、未成年社区服刑矫正人员帮教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将其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持久深入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道德素质教育,激发青少年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加强法治教育,在青少年中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学习教育。当前,尤其要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做到全媒体宣传、全方面融入、全方位覆盖,夯实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和精神文明创建的网上网下阵地。
会议强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党和政府交给共青团的重要任务。当前,全团正在深入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共青团改革。各级团组织要借改革东风,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青”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发挥统筹推动作用,会同专项组成员单位凝心聚力、久久为功,推动预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社会治理创新、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民政部等单位负责同志作了工作交流。会议由中央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办公室主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主持。
部委负责同志工作交流摘录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任贤良
当前,网络已成为青少年在家庭、学校与社会之外的“第四空间”。各级网信部门坚持为青少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出积极努力。一是先后开展“护苗2016”“云盘专项整治”“网上生态专项整治”等行动,推动“扫黄打非”常态化进行,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暴力、色情、低俗等有害信息传播,加大对涉黄、涉暴、谣言、教唆犯罪、侵犯青少年隐私等信息的发现和处置力度。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围绕相关节点、主题加强议题设置,比如近期组织推送了《校园暴力?我拒绝!一图读懂校园暴力防范秘籍》《安全教育惠及百万青少年 共筑风清气正网络空间》《网络也要“绿水青山”》等重点报道文章,引导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线上线下形成合力。与团中央开展“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争做文明守法好网民”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部举办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和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指导网络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网上权益保护工作,开展“网络诚信进校园”活动,并围绕“网络安全”“创新创业”“中国好网民”等话题,组织网络名人与青少年网民进行交流。
下一步,将以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正能量传播。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推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题专栏,提升舆论引导有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强化有害信息清理。督促网站和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涉青少年信息传播秩序,坚决封堵各类淫秽色情及其他有害信息,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网上网下加强联动。继续推进“争做中国好网民”工作,组织青年网络名人与青少年线上线下互动,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和守法意识。统筹协调各类网络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
近年来,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有序地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惩治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目前全国四级法院均已建立少年审判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培养、锻炼了一支掌握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队伍,涌现出了尚秀云、李其宏、詹红荔等典型代表。二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渠道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三是创新审判机制,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执行方式。坚持“寓教于审”,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实行社会调查报告,为恰当裁量刑罚提供参考;推行“圆桌审判”,促进未成年被告人积极、认真悔改;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加强对未成年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注重刑事和解,确保非监禁刑的依法适用;落实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扫除其回归社会的障碍;延伸审判职能,切实做好判后帮教工作。四是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特色制度与机制建设。今年5月,下发《关于在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将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合并,及时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因素并依法妥善处理。
下一步,一是健全少年法庭机构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法院在地方党政部门支持下,建立起职责明确、运行规范、人员齐备的少年法庭工作机构。二是完善少年法庭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家事少年庭试点工作;考虑将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的青年人犯罪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审理。对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合作,共同探索更加有效的司法处置机制。三是把涉及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贯彻落实社会调查、心理评估干预、强制辩护、合适成年人参与、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等特殊制度;继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拔部分法官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在中小学设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权益保护教育实践基地;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等制度,依法快速处理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家庭暴力行为;推动专门学校教育矫治制度,强化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家长的亲职教育制度;对侵害留守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连福
全国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是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尽量给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二是将教育、感化贯穿办案始终,依法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对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都认真分析犯罪原因、身心特点和帮教条件,制定帮教方案,促使他们真诚悔罪、回归社会。三是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行为,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2015年,制定《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就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推动实施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救助一站式服务、依法督促申请撤销或变更监护权等作出安排。四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和教育。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施30年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未成年人检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好效果。6月,会同教育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3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五是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去年底,高检院专门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截至今年3月,全国已有17个省级院成立了独立的未检部门,1000多个检察院设立了未检专门机构,专职未检干警达到7000多人。
今后的工作中,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及发展方向,以专业化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化建设为保障,以社会化配套体系建设为支撑,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和业务类别。一是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健全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机制。二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坚决依法惩处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三是健全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机制,推动更加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强化教育、感化效果。四是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逮捕必要性证据收集与移送、法律援助、分案起诉等方面统一标准,共同推动建立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五是推动建立司法借助社会力量长效机制,建设一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管护帮教示范基地、检校共建示范点,积极参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把“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抓实抓细抓好。六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犯罪预防理论研究。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
长期以来,教育部高度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印发后,教育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围绕五个“注重”,大力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是注重价值引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广泛开展“我的梦·中国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系列活动,组织上好全国开学第一课,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用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引领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二是注重习惯养成,加强规则意识和法治教育。修订颁布《中小学生守则》,发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引导中小学生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遵规守纪的规则意识。编写《道德与法治》教材,联合最高检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三是注重融合渗透,加强专题教育。联合国家禁毒办印发《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工程。制定《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命名20个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和205所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推动落实《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强化留守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安全保护、心理健康辅导和控辍保学监控机制。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的防治。印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制定《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供教师、家长使用的《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预防指导手册》,研究起草《学校安全条例》和健全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意见,构建教育、预防、处理、救济于一体的防范处理机制。五是注重多方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联合网信、文化等部门全面清理网络不良信息,打击暴恐、网络低俗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合公安部门在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依法打击涉校暴力犯罪行为。
下一步,教育系统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通过正面引导,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是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推动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深化党建带团建、队建。二是深入推进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研究制订《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构建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切实提升中小学生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四是加强对专门学校的指导,提高专门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发挥其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积极作用。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
民政部门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确立我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和政策框架,推动各地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在打击拐卖、主动救助、返校复学、教育转化、控辍保学、关爱帮扶和源头防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推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依法提出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的政策措施,设计了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在内的救助保护机制,推动构建家庭、政府、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服务体系。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部际联系会议制度。在全国范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三是推动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落实国务院2010年《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12年,会同财政部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2015年,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纳入保障范围。2016年,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对部分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应保障措施。四是建立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机制。2015年,会同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及时受理求助、按需提供转介服务、加强受害人人身安全保护、强化未成年受害人救助保护等主要环节和工作内容。五是建立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2014年,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制定《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细化监护权转移相关规定,使处于监护困境的未成年人可以得到妥善的监护照料。六是推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2013年以来,着力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探索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督为补充、以国家监护为保障”的监护制度。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继续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福利服务水平,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积极贡献。(蒲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