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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以法治思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2016-09-17 11:14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王贤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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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法治思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使宏观调控在法治框架内运行,有助于优化调控制度和程序,创新和完善调控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高调控效果。为此,需要将发展理念与法治精神相结合,加强宏观调控立法,依法有效实施宏观调控。

  将发展理念与法治精神相结合。无论将宏观调控作为促进发展的手段还是经济治理的重要制度,其加强和改善都应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符合法治精神。例如,在创新发展方面,宏观调控应有助于经营模式变革、科学技术进步。无论运用财税调控、金融调控、产业调控等哪种具体调控手段,都应制度化、法律化,以更好符合调控法定原则,使各类市场主体形成明确稳定的预期。

  加强宏观调控立法。宏观调控是现代国家的重要经济职能,不断完善宏观调控是现代国家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加强宏观调控立法,符合宏观调控的特殊性和法治要求。事实上,宏观调控权作为现代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是通过宪法以及大量具体的宏观调控立法得以实现和保障的。宏观调控要取得实效,就需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规划、价格等各类调控手段。这就要求从法律层面考虑宏观调控权的配置以及宏观调控的主体、职能、程序、责任等问题,完善调控体制机制,让各类调控手段协同发挥作用。在推进宏观调控整体立法或综合立法的同时,还应根据不同调控领域、调控手段的特殊性,制定具体的宏观调控法律规范,提高财政、税收、金融、规划等各类调控方式的法治化水平。

  依法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宏观调控作为宏观层面的间接经济调控,不同于微观层面的直接行政干预。依法实施的宏观调控行为不同于具体的行政管理行为,不能把宏观调控等同于行政干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简政放权,坚决摒弃不当行政干预。依法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应贯彻调控法定原则,不仅对各类调控主体及其具体调控权作出明确规定,而且对调控程序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在某些立法中有一些调控程序的相关规定。今后应作出更为严格具体的规定,特别是预算审批、预算调整、转移支付、征税调整、货币发行、规划实施等方面的程序,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摘自9月13日《人民日报》7版《在法治框架内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作者 张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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