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仁文
内容简介:该书是作者海外司法观察随笔。书中各文大都系远游所得。作者认为,法律应与诗书通。回望历史,正是有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等文化积淀,才催生了近代法治的自由平等精神和人道主义品质。
一个国家要真正建成法治社会,一定要有相应的人文基础,否则就是沙滩上盖大楼。首先,法律的实施与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密切相关,法治土壤依赖于法治文化的春风化雨,法律人应当尽可能地多一点人文精神,社会应当尽可能地多一点人文气质。其次,我们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我国刑事司法的文明化和人道化还在路上,任重道远。再次,我国的法治要靠我们自己。在一些基本原则和方向上,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域外先进经验无疑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很好的参照和样本,但如何结合国情,让那些好的制度生根发芽,需要我们做许多扎实的工作。不能一直停留于被动地接受国外的制度、经验和理论,当这些制度、经验和理论不能有效地解释和解决我们所面对的问题时,创新就成为必然,法律人应当有这样一种意识,也应当有这样一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