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圆满闭幕,几件大事,终于有空拿出来说一说了。今天,先说这件——
数千年前,孟子有云:“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无论是房子、车子还是你无形的专利、商标,小伙伴们一定都很关心:“我的产权能得到很好地保护吗?”
因为孟子他老人家,早就看破了一件事:有固定产业的人,会有谋长远的思想;反之,人人短视、急功近利,社会就会陷入混乱和无序。现实中,产权被侵犯的事,也时有发生:比如,民营经济发展受到市场准入限制;某些企业或个人利用特权或信息不对称,践踏产权界定和转让的公平原则,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农村土地产权的权能不充分,影响土地流转,损害农民合法权益……
而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一份文件,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文件全名叫《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担心太高大上看不懂?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用6个关键词,告诉你《意见》将如何保护你家的“恒产”——
关键词一 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所有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其他主体)享有平等的权利、机会和规则,是建立起现代产权制度最根本的要求。《意见》主要从两方面,做出了方向性的指导:
第一个方面,是强调各种所有制发展和保护的平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意见》要求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个方面是要从立法上确立起产权公平平等的价值取向。《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完善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将平等保护作为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原则。健全以企业组织形式和出资人承担责任方式为主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统筹研究清理、废止按照所有制不同类型制定的市场主体法律和行政法规,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长安君:产权保护,不分公私亲疏,一视同仁。为“平等”精神点赞!
关键词二 依法:依法行政、依法使用强制措施
“依良法而治”是现代社会治理最公平、最有效、最不坏的方式。在《意见》中,“依法”也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高于“公平”和“平等”。《意见》主要释放了这样一个信号——只要你的产权是合法的,不管数量多寡,不论存在形式,法律都会给予保护。
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诺,是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行政相对人产权的重要手段,《意见》明确: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确需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着力解决政府不依法行政、政府失信导致行政公权力侵害企业和公民产权等问题。
在依法司法方面,《意见》指出,进一步细化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依法、审慎使用强制措施,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除依法需责令关闭企业的情形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长安君:以前,政府一换届,合同就“危险”;财产被查封,程序太随意。现在“依法”二字旗帜鲜明,改观指日可待!
关键词三 契约:政府和行政相对人、国有产权和代理人
上面的“依法”关键词中,强调了“契约”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在国有产权的处理上。
《意见》要求进一步明晰国有产权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推动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现代化,完善国有资产交易方式,以制度化保障促进国有产权保护。
这个看起来很绕,其实很简单。以国企为例,所有的产权都是国家的,国企只是产权的代理人,用契约关系实现对国有产权的明确,对于解决类似于国企改革中出现的各种资产处置等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长安君:国有资产是大家的,但偏偏有的代理人“公私不分”、假公济私,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也就不足为奇了。要避免,唯有用制度的链条,来拴住那些“硕鼠”。
关键词四 明晰:纠纷与犯罪、个人与他人
产权的严格保护,必须是建立在一个清晰的权属界定上。
其一,《意见》明确要区分“罪”与“非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防止选择性司法,着力解决司法中“罪”与“非罪”界限不清、刑事执法介入一般经济纠纷等问题。
其二,《意见》还要求司法机关在追责时,对个人产权和他人产权加以区分,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在处置违法所得时不牵连合法财产,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制度,着力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不适当地采取强制措施、随意牵连合法财产和处理涉案财产不规范等问题。
长安君:前两年,何谓“非法集资”何谓“正当融资”,难倒了多少英雄汉?要解放生产力,先明晰各类关系。关系理顺了,界限划清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才能滚滚而来。
关键词五 救济:错案赔偿、补偿损失、惩罚性赔偿
小伙伴们,如果真的发生“恒产”被侵犯的情形,不用担心,《意见》还给出了救济性的措施!
首先,坚持有错必纠,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申诉案件依法甄别,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错案冤案,要依法予以纠正并赔偿当事人的损失。
其次,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意见》要求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完善国家补偿制度,着力解决征收征用中公共利益扩大化、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合理等问题。
再次,《意见》明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信息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降低维权成本。
长安君:产权纠纷处置不当,人心不稳。这下好了,不仅要解决历史问题,也要完善现有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几个“组合拳”打下来,产权保护全方位、立体化,效果杠杠哒!
关键词六 创新:发展、开拓
《意见》把产权作为所有制核心,所有涉及到经济性的关系,都放在产权制度下依法平等保护,这对于我国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吃大锅饭和搞平均主义,就是产权模糊的制度安排所致。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效率与公平,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意见》要求“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意见》明确了产权制度要以创新为发展动力,把保障救济和明晰界定作为保护手段,大力弘扬社会契约精神,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保护力度,实现公平正义的本质。
长安君:时代在变化,深化产权保护也需要创新!《意见》通篇体现着“创新”的魅力,“用发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为了保护你的恒产,深改组也是蛮拼的。效果如何,请小伙伴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