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全国法院双语法官培训工作综述

2016-09-02 19:03  来源:中国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字号  分享至:

  不断探索双语司法人才培养的新路子

  ——全国法院双语法官培训工作综述

  9月2日,在美丽的中央民族大学大学校园里,一块新挂的“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的牌子在北京初秋明媚的阳光下分外夺目。

  当日,“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授牌活动暨全国法院维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开班式在这里举行,当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的有关负责人接过基地的牌子,会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的正式设立,标志着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双语法官培训“新平台”

  “要依托民委、民族院校等优质民族双语资源,加强双语法官培训师资、教材、基地等基础建设,不断探索少数民族司法人才培养的新路子,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法院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16年8月24日,在甘肃舟曲召开的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对双语法官培训工作提出要求,而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的成立,可谓是落实会议精神结出的“果实”。

  中央民族大学——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民族学领域相关学科很有特色,其继续教育学院被誉为是“民族干部成长的摇篮”。

  西南民族大学——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藏学文献馆、彝学文献馆。

  西北民族大学——建有藏文信息技术实验室和中国藏文典籍全文数字化研究所。

  据了解,这三所民族院校结合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形成了多民族、多语种、多文种、多学科、多元文化共存的民族语言学科特色,具备雄厚的师资力量、良好的学术传统和成熟的双语培训经验,在民族语言、文化等教学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依托这三所民族院校成立双语法官培训基地,为提高双语法官的综合素养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科研保障。

  作为“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正式成立的第一批“受益者”, 全国法院维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学员、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法院民事庭庭长张金存抑制不住自己兴奋的心情,她在代表学员发言时表示,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将把学到的成果分享给单位的同事,积极发挥‘火种’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法官提高双语审判水平,增强工作能力。”

  “加强双语法官培养培训是一件关系到民族地区法院队伍建设、惠及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实事大事好事,要和衷共济、同向而行,为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贡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表示。

  “要以培训基地成立为契机,积极发挥民族院校特色与优势,努力建设行业顶尖、实至名归的全国双语法官培训重要平台”,国家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慧对基地提出要求。

  从人才短缺到“千人计划”

  近年来,人民法院双语审判人才的短缺、培养和使用问题,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并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训工作,一直以来采取倾斜政策,给予项目扶持和经费支持。自2008年起,每年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一期少数民族法官培训班,专门培养少数民族法院的领导和审判业务骨干。2012年起,每年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一期藏区法官培训班,重点培养藏区法院的优秀法官。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还拨款50万元,资助少数民族地区法院进行蒙汉、藏汉、维汉、哈汉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的编译工作。此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经费支持、业务指导等方式,持续加大对民族地区法院开展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编写工作的支持力度。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年度经费预算中,首次以中央财政经费支持形式,新增了“双语法官培训专项经费”,专门拨款200万元用于开展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训。当年根据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四川、吉林六省(区)高院分别举办了蒙汉、维(哈)汉、藏汉、朝汉双语法官培训班。此后,在原有基础上又增加了彝汉、壮汉两个双语法官培训班,分别委托云南、广西两省区高院承办。目前,“双语法官培训专项经费”项目共培训双语法官1200余人,还要继续扩大培训规模,凸显“辐射”效应。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培养,到2020年培养双语审判人员1500名”,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双语人才培养的目标。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民委联合在西南民族大学举办了首期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对五省藏区法院40名双语法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强化培训,得到了藏区法院的普遍欢迎,这是最高法院双语培训品牌项目的开篇之作。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又与国家民委分别在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举办全国法院维汉、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班,目前已经累计培训民族地区骨干双语法官200余人。曾在西南民族大学参加第三期全国法院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班的西藏学员边巴卓玛表示,“最高法院组织的双语法官培训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实用性强,教师水平高。我就像在沙漠里找到了水一样兴奋、激动,认真听好每一堂课,做好笔记,课后复习,不论是语言能力还是业务水平都有很大的提升。”

  201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民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的意见》,《意见》再次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解决民族地区法院双语法官短缺问题,涉双语案件较多的民族地区法院,要力争培养4名左右既精通审判业务又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专家型法官。

  201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民委联合召开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座谈会。在这次会上,首次将双语法官培养目标界定为“千人计划”。会议围绕“千人计划”这个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合作的方向和思路,提出要尽快勾画出实施“千人计划”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实践表明,“千人计划”既是立足当前双语法官队伍实际的一个现实选择,也是一个鼓舞人心的工作目标,将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推进到了一个新起点新阶段。

  固本强基 上下联动

  不断加强双语法官培训师资、教材、基地等基础建设,方能行稳致远,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一个一以贯之的思路。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建立了藏汉、蒙汉、朝汉、维汉、哈汉双语法官培训师资库,入库教师由法院系统现有优秀双语法官和民委系统、民族高校专家学者等135名同志组成,为提高培训效果提供了坚实的师资保障。内蒙古、青海、西藏、贵州、甘肃5个双语法官培训基地的建成,则为双语法官培训奠定了良好的硬件基础。

  有关民族地区法院在“千人计划”大的框架背景下,积极融入,坚持开展自主培训,并积极加强与当地民委、民族院校的交流合作,形成了加快推进双语法官队伍建设的合力,在双语人才培养上收到了很好效果。

  内蒙古高院积极与当地高等院校合作,形成了以一线双语法官为主、高校双语教师为辅的双语法官培训师资队伍,“我们依托全区三级法院资深双语法官资源和内蒙古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等院校,为提高双语法官教学水平和教育培训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张凤喜说。

  青海高院与省民宗委联合制定《关于加强青海法院汉藏双语审判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多形式加强双语审判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新疆高院利用新疆大学优质师资,针对学员培训需求和工作需要,分别组织汉语强化班和维语强化班,去年共举办四期培训班,培训双语法官240余人。

  西藏高院建立了藏汉双语法官培训基地、甘肃高院在舟曲建成了高标准的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四川高院与四川民族学院合作开展“藏汉双语法律专升本”人才项目、云南高院开展“日学一语”活动……这些因地制宜的举措,开辟了实践培养的新途径,对于加强双语法官培养、提高民族地区法官整体素质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人才培养,教材为本。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编写专项经费,每年拨出专款用于支持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编写工作。2016年1月, 最高人民法院首个大型双语法律文化项目——“双语法律文化出版工程”正式实施,该工程涵盖主要少数民族语言法律教材、词典和普法文化宣传品,已纳入国家出版基金项目。

  地方法院在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编撰方面也硕果累累——西藏高院组织编写了《藏汉裁判文书翻译范例》《藏文刑法一本通》等教材,内蒙古高院编纂完成了《汉蒙法律名词术语词典》和《蒙汉双语法官培训教材》,青海高院组织编译了《汉藏法学对照词典》和《汉藏双语诉讼对照指南》。甘肃高院牵头联合其他政法机关组织编撰汉藏法律系列教材,第一批共10部教材已于今年正式出版。

  2015年6月,中国政府在国际人权会议上,以甘肃高院牵头编写的《藏汉双语法律培训系列教材》等双语法律读本的出版发行为例,证明中国政府切实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保障了人权,在国际人权大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罗书臻)

相关报道

问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失责必问决不是口号,已经成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直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 ...

银行卡被盗刷用户遭遇索赔难 谁该承担责任?

若客户未能妥善保管卡片造成卡片丢失,或是造成了信息泄露,客户方面实际是存在一定过失责任。

致敬守正义斗腐败的检察人

“查办贪官不是目的,让更多官员保持廉洁性才是根本。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起到了这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