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礼摄影师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内发帖,怒指一婚庆司仪“总把自己太当回事……”“整场废话连篇”“想吐”云云。前不久,自认为受到名誉侵害的司仪将发帖摄影师告上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微信朋友圈既非“法外之地”,也不是“道德飞地”,一旦因为自己在朋友圈的言行而对他人合法权益带来侵害,那么一样会面临法律的追责或道德的谴责。就像这起案例,婚礼摄影师因为对婚礼司仪不满,于是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表针对对方的负面评价和言论,但双方的工作和生活圈子在现实中有着很大的交集,这样的负面评价和言论,势必会对原告的社会形象、地位、业内美誉度等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带来工作和生活上的困扰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通过这件事,提醒我们人人都应该具备微信朋友圈的“边界意识”,都应该学会朋友圈的“生存法则”。在笔者看来,这个“生存法则”主要有两个部分构成,一是学会保护自己,比如朋友圈里来路不明的链接不要轻易点开;一些难辨真假的信息不要轻易相信;面对各种商品推销也不要盲目下单,避免买到三无产品等等。
二是避免侵害他人权益,主要就是不要轻易发表对他人或单位组织不客观、不真实,或者是有损对方形象、信誉的言论,包括造谣中伤、无中生有,侮辱性的言论、负面的评价等等。说到底,朋友圈不是自留地,言行须有边界,既然我们大多数人已经对朋友圈产生了心理依赖,那么就应该主动学会混迹其中的“生存法则”,这样才能保护我们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又不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