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淀法院官网8月30日案件快报处显示,因手机应用“瓢虫TV”擅播《舌尖上的中国2》,央视国际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将其诉至法院,索赔一百万。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央视国际公司诉称,《舌尖上的中国2》定位为中华美食文化记录片,延续第一季的主题,探讨人与食物的关系,中央电视台为拍摄制作该节目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经中央电视台授权,央视国际公司独占享有《舌尖上的中国2》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016年5月,央视国际公司发现,广联视通新媒体有限公司在其开发的手机应用“瓢虫TV”中,通过信息网络向用户提供《舌尖上的中国2》的在线播放服务。
央视国际公司认为,广联视通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起诉要求判令广联视通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并承担维权费用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央视国际因为《舌尖2》而起诉侵权方并不是第一次。
2015年11月,豆果信息公司和豆果扬天公司公司利用手机App擅自播放《舌尖上的中国2》,最终被法院认定侵权,法院判定侵权方被判赔2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