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2016-08-05 10:27  来源:法制生活报

  7月29日下午,贵州省法院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动员暨培训会在贵州省高院召开。贵州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潮在会上强调,在总结第一、二批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同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吃透精神、明确方向、增强改革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工作。

  据介绍:贵州作为中央确定的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自2015年以来,先后选择了一个中级法院和8个基层法院开展试点,做到9个市州全覆盖。在取得阶段性胜利的同时,改革迈向了深水区,不同于此前仅在极少部分法院试行司法改革,全面推开法院司法改革的路径仍有待探索,全省法院还有一场硬仗要打,8、9、10三个月要分别完成三级法院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也就是说全省法院全面推开司法改革工作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

  孙潮指出,全省法院司法改革要深刻理解司法责任制内涵,确保司法责任制正确实施;要正确处理好问责与免责、放权与监督、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对解决不了的,及时逐级汇报,争取上级法院支持指导,让改革少走弯路,更不能走回头路。

  孙潮要求,在全省推进的司法改革中,员额制法官配置将始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向办案部门倾斜。中、基层法院要把85%以上的司法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并根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和案件特点合理配置司法辅助人员,科学组建办案团队。

  孙潮要求,法院领导干部必须按标准和程序参加遴选,所有入额法官必须办案,入额庭长办案数不低于法官平均办案数的70%、入额副院长办案数不低于庭长平均办案数的50%,入额院长办案数不低于副院长办案数的30%。在全面推开司法改革过程中,入额的法院领导必须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能挂名办案或者仅办理简单案件。

  孙潮指出,在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中,除了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而展开的“以案定员、以案定补、信息化建设、执行机制改革”四项改革任务之外,最高院还布置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等其他相关改革任务,贵州法院将统筹兼顾、整理推进、切实抓好落实。

  孙潮要求,各级基层法院司法改革方案,既要对第一批试点法院以案定员、繁简分流、以案定补等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借鉴,也要结合当地实际予以复制和推广,在符合司法规律的基础上走出自己的特色。各中院在借鉴基层试点法院司法改革好做法的同时,也要把握好与基层法院改革的异同,按照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的要求,探索出更多可行的经验。全省法院要根据《贵州省司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贵州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逐级按时报送。(牟岚)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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