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开幕
爱祖国 学法律 创和谐
香港学生代表高兴地挥舞着绣球合影留念
8月3日上午,2016年“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国际大酒店开幕。来自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东华三院陈兆民中学和东华三院卢干庭纪念中学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以及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近100人参加了此次交流周开幕式。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雄、香港中联办法律部副部长刘春华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广西民族大学党委书记朱华致欢迎辞,会议由广西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于娃宪主持。
张鸣起在开幕式上回顾了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和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介绍了近年来祖国内地在完善法律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司法改革以及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等各个方面都取得的成绩。指出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区,享有独特的“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完全有可能借助于国家开放战略发展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他还对参加交流周活动的香港法律青年提出希望:深入了解内地政治、经济、社会、法治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全面领会“一国两制”这一伟大制度的历史意义;以法律人的知识、才干为全面落实基本法、促进“一国两制”在香港成功实践,为创造香港更加美好的明天和祖国更加美好的未来,做出应有的贡献。
高雄在致辞中说,希望此次交流活动能够让香港青年进一步理解中华法治文化的精髓,了解祖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感受祖国内地社会发展的可喜变化,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历史使命感。希望香港青年学子能够把个人梦想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相连,将所学专长与建设法治国家的美好理想紧密相连,担当社会责任,弘扬法治精神,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聪明才智。
据了解,本期交流周将先后在南宁、桂林两地开展交流活动。交流周期间,香港与内地法学院学生将一起参加“‘一国两制’与香港民主法治”、“广西经济发展状况与广西—东盟‘一带一路’经贸发展情况”等专题讲座。同时,两地青年还将参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观摩涉外案件庭审活动,与法官进行专题交流。此外,青年学子还将参观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规划馆和广西民族博物馆,并与广西部分青年志愿者就青年人的理想与奉献开展座谈。
据悉,“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是“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司法部、教育部协办,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中国法学会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承办,香港相关部门参与。交流周自2008年启动,至今已举办八届。活动增强了香港与内地法律学子的爱国意识和民族自豪感,增强了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的认知和顺利落实“一国两制”贡献聪明才智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成为香港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的重要平台。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司法厅、教育厅、港澳办、广西民族大学等有关领导出席了开幕式。(魏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