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精神,落实未检“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的要求,充分发挥未检法律监督职能的优势,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室由主管检察长带队,通过采取多项措施,在沈阳全市首家开展了“未成年人法律监督专项活动”。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首先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到部分派出所进行走访,重点了解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落实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同步录音录像、社会调查等工作的情况,同时就没有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没有配备专职人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派出所提出了相关建议。
其次,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室重点了解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法定代理人到场、不公开审理、法庭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情况,观看了未成年人“圆桌审判”法庭。同时,与区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就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活动监督进行了交流探讨。通过这次监督,使铁西检法两家之间加强了对未成年人工作的沟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另外,对未成年人的羁押情况进行监督。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室联合该院的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深入到铁西区看守所,就在押的涉罪未成年人关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地了解看守所的未成年人监区、心理咨询室、图书室、医疗室的使用情况,对在押的未成年人进行了疏导谈心。通过监督检查,确保了全部在押未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此次“专项活动”,努力推动未检检察监督工作由“个案监督”“偶尔监督”向“全面监督”“常态监督”转变。同时,与上述部门沟通,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综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