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平安大连”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自觉担当建设者、捍卫者和守护者的神圣使命,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依法履职、尽职尽责。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类人民群众最关切的犯罪,使民有所呼,必有所应。仅2016年上半年,大连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41人,提起公诉3414人。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崔某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刘某、华某等11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非法制造枪支特大案件;长兴岛人民检察院依法从快批捕了“5·21”重大火灾案4名犯罪嫌疑人;沙河口区检察院起诉了舒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000万元案;金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黄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犯罪案件等,确保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的安定有序。
打击职务犯罪 推进源头治理
以精准办案为标准,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突出查办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上半年,大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3件90人,渎职侵权案件28件36人,运用纵横联动的一体化侦查模式,深挖窝案窜案45件64人,挽回经济损失9100万余元。
同时,大连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了大连地区社区矫正服刑罪犯再犯罪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帮教服务。进一步健全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打造了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主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观护为两翼工作格局。此外,大连市检察院成立了全省首家知识产权案件受理中心,高新园区检察院借此搭建起“检企共建”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将化解矛盾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完善诉访分离、程序导入工作。2016年,大连市检察院不断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快网上信访系统建设和综合运用,加强初信初访办理答复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最初环节、化解在基层。两级院还着重探索检调对接释法说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工作机制,不批捕166人、不起诉107人。进一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78次,被查询单位6496次、个人2214次。
强化法律监督 促进公正司法
维护公平正义是提高平安法治建设水平的基本要素。大连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2016年,大连市检察机关开展了“程序公正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事执行机关在司法办案程序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
上半年,两级院分别对侦查机关近3年立案而没有结果的案件进行排查,对存疑不捕的案件进行逐案审查。进一步完善了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不当立案和量刑畸轻等问题,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4件。通过开展“集中清理刑罚执行突出问题”专项检察活动,对18名脱漏管罪犯监督落实监管措施,对8名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同时,大连市检察院积极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院和律师代表等提出相关意见14项。
为了构建多元化的监督格局,大连市检察院还着重强化民行海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上半年,大连市检察院成功抗诉了王某与郝某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涉嫌虚假诉讼案件,该案是第一件经抗诉后,审判机关明确认定为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损害国家利益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罚的案件。此外,大连市检察院办理了全国首个督促海事、海洋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通过持续跟踪,沉没了近三年的轮船残骸被全部打捞出海,不仅消除了该片海域的安全和污染隐患,也提升了大连地区涉海行政部门的履职意识,更为大连一方平安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