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在沈阳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专题培训。这次专题培训的重点内容是讲授司法改革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改革试点工作,对大连、盘锦、葫芦岛3个地区两级院的分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院领导和具体负责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80余人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
辽宁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昆在培训班结业时就如何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强调: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试点院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要求上来。特别是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在各项改革中出台的具体指导意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好、落实好。二是聚焦重点、攻坚克难,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要求尽早突破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两项改革任务,力争改革取得实效。三是抓紧时间、做足准备,坚定不移地推动改革有序开展。要求试点院要尽快召开本院改革试点动员部署大会,认真学习改革配套制度规定,抓紧时间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动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四是梳理分析、评估效果,总结完善改革试点工作。省检察院将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落实工作,并进一步修订完善改革配套制度,试点院要对改革试点情况进行适时总结。
辽宁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司改办主任侯国武出席开班式并作讲话,省院政治部、司改办等相关部门的同志参加了本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