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查处与追责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件。
自7月14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自治区副主席黄世勇牵头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谋划,严密组织,积极配合,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各项迎检工作。通过全区上下半个多月的共同努力,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的环境问题和典型案件,查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介绍,截至8月1日中午12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我区交办16批879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现已办结519件。主要涉及废气、废水和噪声污染。其中,前10批共439件均已全部办结。在已办结的519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中,经核查,情况属实225件,基本属实196件,不属实98件。对于查实的问题,各市积极处置。其中,责令立即改正288件,限期整改192件,停产整改115件,立案处罚61件,查封扣押3件,关停取缔31件,立案侦查3件,约谈企业27家,罚款总金额360万元,刑拘1人。
目前,全区共对责任人员问责112人。按问责类型分有:诫勉谈话29人,警示约谈12人,行政警告37人,通报批评2人,行政记过17人,行政记大过8人,行政降级2人,降低岗位等级3人,辞退 1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1人。
通报指出,在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中,较为典型的案件有5件,分别为:贵港市南风化肥厂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私设暗管案件;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回头山矿山环境信访案件;梧州岑溪市马路镇富祥石场环境信访案件;北海市合浦县春光塑料厂环境污染案件;南宁市马山县和发强纸业公司偷排废水案件。
据了解,下一步,我区将重点抓整改、抓责任追究、抓信息公开三项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和指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将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和落实整改时限,确保按时整改查处到位。对调查属实的,要依照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决不回避、决不护短。
目前,自治区已派出联合工作组对各市环境问题查处工作进行督办,对查处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或向被举报对象通风报信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吴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