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如果没有健康和谐的环境,势必影响他们的每一步成长。记者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天津正在编制《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方方面面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这部有关保护留守儿童的政策也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以将建议发至电子邮箱 tjmzlset@126.com。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不能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将依法严厉打击等内容。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多项举措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保障力度。一是摸底排查、建立档案。7月底前,对行政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深入摸底排查,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建立关爱保护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等深入学校、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三是将留守儿童及父母纳入保障范围。落实各项支持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农民工及家属落户。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对因突发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临时困难的要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对义务教育适龄农村留守儿童辍学,要根据情况给予资助或落实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随迁入学。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急、危、重病患者,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受或延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