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司法厅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及司法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以“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完善司法鉴定制度、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为目的,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不断完善、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下发并积极落实我省《关于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完成对全省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做到规范一批,做强一批,淘汰一批,为促进司法鉴定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扶持重点,打造品牌。鼓励、扶持具备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参加认证认可评审,重点推荐高水平、高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参加国家级评审,努力打造行业精品。近年来,陕西信远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陕西中金司法鉴定中心、陕西中正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所都先后顺利通过了国家认监委、认可委的评审。在这几家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下,我省相关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准备参加评审,国家级和省级认证认可工作全面展开。
二是注重培训,提升素质。积极为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认证认可创造条件,努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去年9月中旬,省司法厅、省质监局和省认评协会、省司法鉴定协会联合举办了全省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班,通过一周紧张的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共遴选出52名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今年4月下旬,我省又组织举办了内审员培训班,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人员共80人参加培训,全部通过考核。同时,我省组织相关司法鉴定机构的人员参加有关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知识培训教育,及时宣传报道机构参加评审的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服务和保障。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质量。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司法鉴定质量管控体系,努力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是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司法鉴定机构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需要,是确保司法鉴定质量的重要手段。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了质量管控体系和持续改进机制,通过系统的内审、管理评审、质量监督和质量控制活动,确保司法鉴定质量。我省司法鉴定管理部门把认证认可工作与实施质量控制、加强技术管理等结合起来,把认证认可结果作为行业准入、执业监管和质量评价的重要条件、重要依据和重要内容,全力推进了我省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